[质询] 社会科学院陈启勋代表质询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

楼主: NTUSC (台湾大学学生代表会)   2013-12-04 10:03:09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 质询单
提出质询代表:社会科学院 陈启勋
受质询对象:行政部门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
秘书处收件日:2013/12/02
秘书处寄发日:2013/12/03
质询案编号:10201001
*本质询单将同步寄发至行政部门公务电子信箱。
质询主旨:
本次选举宣传等杂项及延长登记事项之疑问。
质询说明:
今天是12 / 2,为选举登记的最后一天。学期之初,甫上任的选委会对本次选举极具
企图,规划多项宣传活动以及颇有突破性的半电子化选举。然而,由于所规划的事情众
多,执行上是否上轨道令人担心,故以本书面质询要求说明工作现况。
1.有关宣传的部分
选委会提出的预算中,有影片、海报、大型活动及网宣的规划,但除了网宣以每日一
文的方式在选委会FB页面、NTU版中有所宣传外,其他宣传都没有出现在选举登记期间。
难道其他宣传活动都只是用来叫大家投票而已吗?可是“试图增加参选人数目”一直
是在台大办理选举最困难的一点,宣传资源却没有用在此处?至少,应该要有实体海报
说明登记期限与选举日期吧?
2.有关电子化选举
这是本次选举最重大的改革,请问系统建置好了吗?
3.有关选举日事务
请问大型宣传活动、开票场地等的场地借好了吗?
4.最后,是有关“延长登记”的说明。
本次选举,对于延长登记的条件有所更改,选举公报中是这样写的:
(三)延长登记事项
  1.选举登记期间截止后,该学院登记参选人数未达应选人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得向
选委会提出延长登记。
  2.延长登记应于期间内向选委会提出登记申请,其余注意事项与一般登记同。
对于此延长登记不同于以往的新规定,我有以下问题请教:
(1)延长登记是“未达应选人数1/3”始可登记,这样超过1/3的院在延长登记期间
就不能延长登记了,变成“有些院可以登记有些院不行”,这种情况公平吗?
(2)选举公报上把“延长登记”的时间明确写出来了,但同时候选人并不知道到底
几人已登记(不知到底会不会延长),会不会因此认为登记会延长而没登记到呢?
(3)本次延长登记规定与以往不同,有特别宣传及注明吗?还是仅在选举公报中提
到?
(4)延长登记期间,有登记人数的上限(额满为止)吗?这部分在公报中没有写明。
然若没有限制,则为何不开放所有学院皆能在延长登记期间登记?
以上问题烦请选委会尽速以书面方式回答
敬祝选举顺利
*法规依据: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行使法》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对于会长及行政部门之施政方针、施政报告及其他事项,得提出口头
或书面质询。
第十六条
口头质询,以即问即答方式为之。
质询之答复,不得超过质询范围之外,违背者主席应予制止。
经质询人同意,被质询人得于七日以内以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书面质询得随时提出,由质询人送交秘书处,转知会长与行政部门。
被质询人应于七日内以书面答复。但经质询人要求,应于最近一次大会中答复。
书面质询或答复应由秘书处张贴于大会电子布告栏及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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