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07年国(武)术丙级裁判/教练讲习

楼主: tmi   2007-08-31 13:04:15
宗 旨:发展全民武术运动,提升武术裁判、教练技术水准,培训基层武术裁判、教练,并建立三级武术裁判、教练制度。
2007年中华武术运动协会丙级裁判/教练讲习简章
行政院体育委员会核准字号:体委全字第0960009612号
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核准字号:体总字第0960000508号
指导单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
主办单位:中华武术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中华武术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台湾体育学院、彰化师范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台北市立阳明高中
日 期:丙级裁判:2007年10月06日至10月07日(星期六、日)
丙级教练:2007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星期六、日)
地 点:台北市立阳明高中(台北市士林区中正路510号)
报 名:
1. 资格:年满18岁以上,高中(职)学校毕业,品行端正无不良纪录者。
2. 费用:丙级裁判与教练各为1500元,如同时报名两项共计3000元。
3. 日期:2007年9月23日以前(以邮戳为准)
4. 资料:a. 按规定填妥报名表(如附表)并浮贴2吋半身照片2张(报两项者请浮贴3张)
b. 附上身分证影印本1份
c. 学历证明影本1份(高中以上的毕业证书影本,如还在学请缴交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d. 连同报名费(请至邮局购买现金袋)邮寄下列地址:
437台中县大甲镇中山路一段898巷13号 林怡妏小姐收
TEL:0933-903612 042-6867476
附 则:
1. 本讲习会依据行政院体育委员会建立裁判、教练三级制度丙级裁判课程授课。
2. 学科及术科测验达七十分以上为及格。
3. 讲习期间未参加学、术科测验或缺课者,将不发给合格证书。
4. 术科测验时,请学员自行准备运动裤及武术鞋。
5. 讲习期间由主办单位供应午餐(便当)。
6. 讲习期间请利用大众运输工具到达讲习会场,不另行开放停车位子。
7. 附报名表与课程表各1份,如不敷使用,请自行影印。
8. 因故不克参加要求退费者退95%。
9. 丙级裁判与教练证由中华武术运动协会核发。
如有未尽事宜,得由本会临时宣布之。
连结简章报名表下载:http://blog.yam.com/MartialArts/article/11414176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