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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HKMAC (台大港澳会)
2011-05-11 15:42:17侨务委员会“99学年度大专院校应届毕业侨生学行成绩优良奖学金”得奖者,请于5月20
日前持学生证正本或影本及印章至侨陆组领取奖状。得奖名单于下边连结显示
http://goo.gl/ZXVjf
说明:
一、 此奖学金为大学四年成绩优秀者,由侨陆组主动向教务处索取资料向侨务委员会申
请。
二、 奖学金每名新台币1,500元整。
三、 请于5月20日前携带学生证正本或影本及印章,需盖两份印领清册及领取奖状。
四、 请缴交居留证及邮局存摺影本以利核发奖学金(可委托其他人代办)。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