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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y (傑西)
2013-01-05 07:48:06※ [本文转录自 NTU 看板 #1GvrcH1b ]
作者: Jasy (杰西) 看板: NTU
标题: [校园] 同学,您被“奖励”到了吗?
时间: Sat Jan 5 06:36:50 2013
【同学,您被‘奖励’到了吗?】
研究生协会将于今日(1/5)的校务会议中提出临时动议,要求校方就先前修订之“研究
生奖励金实施办法”,加入或改善现行实施办法之阙漏,以保障研究生之实质劳动权益。
在此,研协及工会将呼吁校方,应完备三大面向:程序、保障及最低工作条件,以正视研
究生劳动权益!
一、程序面:薪资次月准时发放、明定违反惩处机制、修法需经生辅会
.薪资发放迟延的惯例明文化,无助于减缓研究生的生活冲击,校方应参考准时发放的他
校流程,进行检讨改善。
.实施办法中并未规范系所与用人单位的权责与注意义务,可能使申诉管道形同虚设,应
明定违反之相关办法以避免衍伸争议。
.实施办法之修订,将会大幅影响研究生劳动权益,故应经学生辅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保障面:相关文件一式三份、完整明订申诉机制、职灾补偿加强保障
.相关文件既和学生、用人单位与系所办公室权益相关,即不应只有研究生立据负责,应
由三方共同签章并各执一份以保障各方权益。
.申诉机制应明确订定申诉程序、成员组成基准等原则,并补入校级申诉受理机制。
.此外,学生在实验或田野时,亦有职业灾害的风险,学生平安保险的限额不足以完整保
障,应设计补入相关职灾补偿机制,以避免学生无处求偿或与教授间的争讼。
三、最低工作条件基准应制定
透过制定最低底限的工作条件基准供系所依循,以切实保障学生学习与休息时间。而详细
的工作时数、休息时间与时薪等,可委由各系所弹性订定。
最后,我们仍然要再次提醒校方,勿以“学习”为名,忽略助学金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劳动
性质;勿以文字游戏,规避研究生劳动的保障义务!
台湾大学第四十四届研究生协会暨台湾大学工会共同声明
201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