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odh (oodh)
2007-02-26 21:46:00不要现在办 之前不推 也不差这一时 明年中、低再办就不会有“与大选相近合并”的问题,然后一二阶也不会有争议明摆着 多等半年就能回避争议,更何况 住民自决 是“人民”决定“政体” 而不是先假定有政体公法人 代表人民 再让它表示意思; 要让住民自决 就像我原文所提“投票的代表能力”很重要,不然拿机鎗也可以要人民进投票所“自决”改帝制要用住民自决 意思表示 都应该回避争议才有意义和效力而所需的 不过就延三个月再办就可以 但他们就是不要有心维护台湾人公投 自决 或 意思表示在国际间效力、意义的似乎还是谴责当局 比 呼吁投票更适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