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是李茂生这个败类。
他届龄延退三次,然后宣布不延退,要去台北大学当专案教授,
谁知道潘文忠一纸公文下来,规定"65岁以上不得担任专案教授",
这下他没办法延退又没办法转校,只能改当兼任教授...
改当兼任教授之后,他一天到晚在网络上抱怨"台大法律系对他不好",
说台大法律系没给他好教室、没给他车位、没给他教师休息室;
昨天又抱怨说,"看学生们都在算年终,早知道我就不退了":
https://imgur.com/1rgsghO
很无耻耶!!!!!!!!!!
台大不是没给你延退,已经给你延三次了还不够吗?
是你自己要转到台北大学的耶!!!!!!
再说,你知道你延退,会挡到多少后面的年轻人出头吗?
有没有这么无耻、这么不要脸的啊!
台大法律系出这种败类,都不觉得丢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