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新闻特殊规范
1. 新闻标题可使用任何语言,不受第一章第5条限制。
2. 发文张贴新闻应使用[新闻]分类,标题应为原新闻标题。但张贴新闻属讨论
上有必要并以回复文章至看板方式张贴者不受本章规范限制。
9. 违反本章规定第2条未使用[新闻]分类者,视为违反第二章第6条。未使用原
新闻标题者,视为违反本章第8条。
修正为
第7章 新闻特殊规范
1. 新闻标题可使用任何语言,不受第一章第5条限制。
2. 使用[新闻]分类应遵守下列规则:
A. 发文张贴新闻应使用[新闻]分类
B. 标题应为原新闻标题,但张贴新闻属讨论上有必要并以回复文章至看板
方式张贴者不受本章规范限制
C. 将新闻以转录的形式至本看板时,须将原文章之推嘘文删除
9. 违反本章规定第2条 A.未使用[新闻]分类者、C.未删除推嘘文者,视为违反
第二章第6条。 B.未使用原新闻标题者,视为违反本章第8条。
将于公告后一周开始执行,感谢各位板友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