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nghan (songhan) 2019-09-05 02:49:00
您好:请教一下,关于您PS中职务的解释和监察院年初劾1号是有不同的,那到底应该选择何种解释呢?还是说法律终究只能意识型态的呈现,大家各有异同而已。执政党是有处理不当,但个人认为学校内部难道没有不妥处,像是某教授诈欺后回聘,为何这么少人关注,大学自治这样好吗?另外为何不仿照国外设立董事会等聘任校长?我支持管校长就任,也认为执政党有不妥处,但更重要的是未来学校如何建立更好制度聘任校长。这些政治风波与个人价值观胜负是不是也该告一段落,好好思考大学遴选制度究竟有什么问题?为何自从陈校长以来都有争议呢?以上是个人小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