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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t (老肥宅)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台大毕业却成“龟公王” 网络论坛媒介女
时间: Wed Aug 1 13:34:11 2018
联合 台大毕业却成“龟公王” 网络论坛媒介女子性交判5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84036
陈姓男子2004年以高职生身分考上台湾大学地质科学系,成为学生砥砺榜样,却经营网络
“逍遥论坛”网站,媒介、容留女子性交易牟利,高等法院依图利使人为性交或猥亵罪判
他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扣案的犯罪所得43万元没收,并追征未扣案的56万元。
陈男(35岁)曾经因高中联考失利而沉迷电玩,直到接触杰出的高职毕业生,他惊觉高职生
只要用功,一样可以出人头地,14年前他成为唯一申请进入台湾大学的职校生。
陈常跑色情半套店,熟悉寻芳客心理,他利用专长架设网络论坛张贴小姐照片与资讯,鼓
励男客分享心得以换取打折优惠;有小姐在论坛上被捧成“女神”,几乎预约不到,成了
另类“饥饿行销”。
前年3月台北市刑大扫荡台北市中山区5家半套店,在其中1家店破门进房间,查获全裸女
子与全裸男客;警方逮捕陈姓男子与半套店员工17人、小姐47人、男客13人。警方说,陈
架设“逍遥论坛”揽客,男客加入论坛成为会员后,在讨论区“呷好道相报”分享彼此消
费经验;有男客说他本来不喜欢童颜巨乳,现在已变成“胸控”,觉得不枉此生,有的小
姐经过男客吹捧成为“女神”,男客想一亲芳泽,预约三次失败也不放弃。
一审时,陈与另名苏姓共犯都被判刑6月,两人上诉,高等法院撤销陈的部分,减轻为5月
。
高院指出,台北地院认定陈涉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而论罪科刑,但陈辩称逍遥论
坛一经点选进入,马上会跳出“抱歉,你没有权限访问该板块”,需要先加以注册。注册
前,服务条款已载明“警告:如果您未满20岁或您所在当地法律许可之法定年龄、或是对
情色反感或是卫道人士请您立刻离开本站!谢谢合作!”对话框,且需点选“同意”才能
注册帐号,已采取标示分级及隔绝未成年人进入该网站浏览的隔绝措施,应不构成犯罪等
语。
高院认为难以认定遥逍论坛网站可能包含儿童及少年在内的任何人加入,也无其他证据,
因此撤销改判。合议庭考量陈姓男子助长性交易歪风,法治观念薄弱,影响社会善良风俗
,但他没前科,也坦承犯行,改判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