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骂台大女“台大电鸡” 结果自己GG

楼主: joanzkow (星浪)   2018-06-04 16:51:41
骂台大女“台大电鸡” 结果自己GG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一名外籍罗姓女学生曾经参与舞团表演,没想到却因为辛姓舞团负责人与一名张姓男
子不合,遭到张男多次留言侮辱,暗讽罗女从事性交易,罗女愤而提告,去年张男被判刑
4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定谳,并赔偿罗女20万元精神抚慰金。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罗姓女子2009年来台湾就学,期间参加辛姓负责人的舞团表演,
但因为辛女与张男结怨,张男自2013年8月多次在YouTube影片下方留言“他们都是违法演
出没工作证学生”、“台大电鸡罗XX”、“beauty Adriana tea 3000”、“adriana全台
湾老师最爱”。
张男言语中不仅暗讽罗女从事非法性交易,还指称他们都是违法演出,更曝光辛女住址与
罗女手机号码,让两人愤而提告。经法院调查,辛女雇用的外籍人士都有取得工作许可,
因此张男确实故意散布损害两人名誉的言论,依违反《个资法》判处张男4个月徒刑可易
科罚金12万元。
此外,罗女表示张男的言论造成她被骚扰、歧视,还被学校多次约询、调查,让她身心受
创,不得不转学至台北科技大学(北科大)重新就读,延长在台居留,主张张男应赔偿她
延长居留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将近100万元。
张男表示罗女的成绩单显示她超过1/2的课程不及格,转学并不是他所造成,并且台大机
械系黄姓副教授在转学推荐信中也说“罗女对于自己学习性向及生涯规划未有认识,致在
该系之学习及适应上倍感艰辛”,自己更是经商失败难以负担赔偿。
法官调查后发现,罗女自称多次遭约询但校方并没有相关纪录,并且张男提供的教授推荐
信属实,判定罗女转学与张男没有绝对关联,免赔延长居留的学费及生活费,但张男须赔
偿她精神抚慰金20万元,全案定谳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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