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888 (op)》之铭言:
: yahoo新闻
: 徐国勇:管中闵违法兼台哥大3职位 台湾大学也违法
: https://goo.gl/kRFjTp
: 教育部日前驳回台大校长遴选结果,行政院发言
: 人徐国勇今天表示,管中闵在台湾大哥大违法兼
: 了独董在内等三个职位,台湾大学也违法,还没
: 签产学合作契约就同意管中闵兼职。
许多人都指出 公务人员服务法规定或是单位内签通过即代表核准
然而代表政府最高行政体系的发言人 直接公开表示管中闵跟台大违法
请问有懂法律的人可以扫盲一下行政体系发言人的权限范围到哪?
他的发言是政府的立场或是他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