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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由时报
记者邹景雯
管爷在四月一日突然发了一则声明,拉高调子指责“教育部违法”,并称“为学术自由与
大学自治,定当坚持到底”。详看其主张,可以大胆论断这应出于律师团的手笔,真正目
的是在捍卫检调单位已经对管中闵展开的“违法赴中兼职”调查。原因很简单,所谓“学
术自由”、“大学自治”云云,若拼输,大不了到手的校长飞了;后者可不同,打不赢,
事涉刑责,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因此管爷非闹下去不可。
如果这“围魏救赵”的企图是真的,也就是在为可能的司法攻防预作准备,教育部不妨将
计就计,根据目前所掌握的充分事证,包括管中闵与蔡明兴未揭露彼此间的利益关系,以
及个人资料隐匿多项兼职,台大临时校务会议却未厘清这些争议为由,拒绝核定管中闵出
任台大校长,后续的所有争论,全部按照法律程序去依法论法,不仅可以一举脱开政治纠
缠,也更能昭社会大信。
管爷公布的四点主张,第一点和第二点就两相矛盾。既然引大学法第九条,宣称教育部聘
任台大新校长的法定期限是三月十八日,踰越即违法,则台大临时校务会议拖到三月二十
四日才召开,早就过了前述期限,自当亦为违法,属于决议无效的会议,那管爷怎么还要
求教育部必须依照临时校务会议的“共识”,聘任由遴选委员会选出的新校长?
以管爷的院士级智商,不可能出这种脑袋短路文,合理怀疑是“挺管派”刻意的话术。事
实上,这段时间,类似不惜“自残”的手法,早已不止一端。就拿临时校务会议来说,当
天力主将五项管中闵案搁置的台大物理系教授张颜晖,按学养也应是一方硕彦,但是他拿
一般选举结果公告来比拟“管”案的聘任,同样胡言乱语一通。
政治选举是单一程序,选举结果先由中选会公告当选人,若有争议,的确之后再说。但是
台大校长选举是两个程序:由遴选会选出后,只能“报部当选人”,而不能“公告当选人
”。管案已出台大报至教育部,是教育部多次发文要求台大解释各项疑点在先的,换句话
说,当天开的是“报部后”而非“报部前”的临时校务会议,开会宗旨是释疑,张颜晖却
把焦点弄得好像在“管案要不要报部”似地,根本是严重误导。
也就是说,台大校务会议应该讨论的既不是“该报部否”,也不是“如何回应学生或老师
的提案”,而是“如何回应教育部的问题”!这些大学教授回避问题也就罢了,若不是心
虚所致,何以还要费神端出此等狸猫换太子的比喻?
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没别的法子,管爷放言要教育部承担法律责任,教育部就该按法律
走,铡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