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ortic: 学位论文精炼再投期刊很正常,社会系视此为一稿多投? 01/05 19:04
→ aortic: 只是多数不同意拿学位论文找教职后再拿改写的论文提升等 01/05 19:07
→ aortic: 问题不是在升等著作与博士论文相关且未能证明有显著创新? 01/05 20:33
→ aortic: 博士论文再投稿期刊通常不被视为一稿多投问题 01/05 20:35
→ aortic: 不知此案违反学术伦理所指为何? 01/05 20:35
简单来说明下有关学术伦理的事吧~
这边分为两个层次的问题,要逐步处理:
1. 以博论或硕论的篇章投稿期刊是否违反学术伦理?
2. 以博论或硕论浓缩后投稿上期刊的文章送交升等审查是否违反学术伦理?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答案。严格上来说,这是个学术伦理的灰色地带,甚至很多
期刊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就我所知,部分期刊是根本性的禁止这种反刍自己论文的
行径。
禁止的理由也很明确,博论或硕论已经是既有的出版物,作者也从出版物当中获得学术
利益,且著作中的论点也早已公开发表。把相同或类似内容的东西重复刊登在期刊上,
无非是二次消费既有的著作,并谋取更多的红利,显然是一鱼二吃的行径,所以禁止。
很多人都这么做,不等于这样的行径没问题,这种行径的确有非议的空间在。
第二个问题就比第一个问题容易处理了。假定某鸭先生申请某顶大的助理教授职缺,那
鸭先生势必会以自己的博士论文作为备审资料送交顶大审查。此时,鸭先生的学术能力
,已经透过鸭博论获得充分的佐证,鸭先生可能因此进入顶大,而这些正是鸭先生的博
论所带来的学术红利。
既然鸭先生的博论已经用来佐证鸭先生具有进入顶大担任助理教授的资格,那鸭博论在
鸭先生进入顶大后,就像是一次性道具一样无法再使用第二次了,不会因为鸭先生换个
媒介发表差不多的东西,就可以再拿来赚一次。所以鸭先生必须证明顶大请他进来并不
是养个薪水小伦,鸭先生是拥有持续性学术研究能力的。这时候鸭先生就必须在开始担
任助理教授起,到提出升等前,制造出新的文章出来,好佐证鸭先生不是个薪水小伦,
而确实拥有成为副教授的资格与能力。
这时候,已经被用来评价过鸭先生助理教授资格的博论,当然不可能再拿来佐证鸭先生
具有成为副教授的资格吧?不然也太荒谬了,又何必搞升等制度,直接一本书直升教授
就好了。而且11年都靠同本博论过活,那学术创作能力显然是零嘛,那不是薪水小伦是
什么?
同理,一篇只是博论浓缩后的期刊文章,本质上就只是博论的延伸,是要如何证明鸭先
生在任职期间具有真正的学术产出?更遑论这篇期刊文章遭人指控跟博论有高达八成相
似,只有两成不一样,要说这会有什么外于博论既有论点的创新性……我是觉得也太背
离一般经验法则了吧?
曾在文章内也讲得很清楚,李始终没说明该篇文章与博论间的重叠情形,导致社会系众
老师不断误判情势,一直以为是李被误解帮李辩护,结果实际比对发现居然高达八成,
也才一直强调文件缴交是凭申请者个人的学术良心来做事。
李在这篇文章的行径,就等于是拿博论重复作为副教授升等审查的资料,只是相同内容
的东西以不同型态的媒介展现。如果要说这能展现李这11年来的学术能力,那只能厂厂
了。
高达八成相似是非常严厉的指控了,这摆明了李有想要一鱼两吃,以博论重复获得助理
教授资格与副教授资格的红利。这应该是典型违反学术伦理的案例。
http://ethics103.nctu.edu.tw/Ethics103/Contents/preview/u04/p10.html
所以那篇文章才会在审查过程中未获采用,导致李著作数不足,无法通过升等审查,最
后又因为李拖了11年,拖到根本就佐证了自己是个薪水小伦,值得被台大不续聘。
我是有点不懂这种想要重复赚取学术红利的行径是要怎么才能正当化啦。光是博士班的
学则就有规定,即使硕士班期间期刊著作汗牛充栋,但要合乎博士班的文章发表门槛,
就只限于博士班就读期间发表的文章才算是,硕士班写多少都不算。连博士生都懂的事
,为什么一个助理教授会不懂呢?
这案子的争点就是这么明确,这么绿豆芝麻大,就是李只要能证明自己的那篇文章不是
博论的浓缩或改写不就好了吗?这样就能避免那篇文章在形式审查阶段就被删除,而可
以开启实质审查程序啊。这么简单的事,为什么不做呢?为什么连具备创新性这种事,
都要拉社会系的意见来背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