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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vingston (李文斯顿)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斥违法兼职说 彭文正向洪贞玲求偿200万遭
时间: Fri Nov 24 16:28:33 2017
自由
斥违法兼职说 彭文正向洪贞玲求偿200万遭驳回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知名政论节目主持人彭文正,日前称台大新闻所前所长、同时
是NCC委员的洪贞玲,涉嫌图利自身以获升等,反遭洪贞玲批评“违法兼职而离开台大的
名嘴”,彭自认名誉受损,对洪怒提刑事渎职与加重诽谤罪告诉、民事求偿200万及登报
道歉,民事求偿部分,台北地院民庭法官审理后,今天下午4时判决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至于刑事部分,尚在台北地检署侦办中。
全案起因于,彭文正公开指洪贞玲在103年提案升等时,欲透过决定教评会人选,图利自
身升等成功,属不法行为;洪贞玲不甘示弱,在个人脸书发文反指彭是“违法兼职而离开
台大的电视名嘴”,后挨告。
被告律师8月开庭时表示,洪相关言论显然是对彭恶意诽谤所作的“自卫、自辩”回应,
属善意发表行为,并质疑彭此一提告是为“恶整”当事人、“就算打不赢,也在所不惜”
,属滥诉行为。
但原告律师历次开庭均主张当事人名誉权受损应获赔;而彭文正上个月24日亲自现身时更
说,使用“违法”二字时须依据法律而非评论观点,且就台大教授而言,更是名誉上最严
重伤害。至于整句话“因违法兼职而辞职”,他认为,被告是以“因果关系”羞辱原告。
彭也说,洪攻读国内最高学府法律系,后再赴美取得宾州大学传播学博士学位,返国后再
开设“新闻伦理法规”相关课程,该负之刑民事责任,均无所推托;此外,被告挨告后,
在民事庭既无和解意愿也拒绝出庭答辩,甚至在答辩状中再次狡称“原告(指彭文正)自
知理亏而离职”,因而请求法官衡量后判决。
台北地院民庭法官审理后,今天下午4时判决彭文正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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