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园] 台大社会系对李明璁案的说明

楼主: frankshyu (frankshyu)   2017-10-25 08:19:00
我觉得啦,不会做研究、不想做研究,就不要贪图教授的头衔,乖乖回去当讲师
不是说这个体制很不公吗? 既然这个体制这么恶心,那欢迎离开体制,自立门户
。一边嫌饭难吃、一边拼命夹,这样的举止真令人反感。除了这样的两面手法,
李某还自己训练一群小红卫兵帮自己护航,搞得好像社科院不升他是对不起社会
大众。希望社科院能坚持住立场,不然这叫谨守本分的其他教授情何以堪。
社科院若因为一堆人抗议就放宽,传达给社会大众的就是一个讯息
教授都不用做研究了,只要每天专心训练自己的个人崇拜者,若对学校
有所不满,号令自己的崇拜者去围剿学校即可。
这样的讯息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就留给大家自己想像了。
※ 引述《capsspac (上锁的房间)》之铭言:
: 台大社会系教评会对李明璁助理教授升等案的说明
: 李明璁助理教授2005年起在本系任教,2016年申请升等副教授未获社会科学院教评会通过
: 。李明璁老师升等未获通过的原因,外界有各种说法。社会系特召集104学年度至106学年
: 度三届系教评会委员召开会议提出说明。
: 李明璁老师升等未获院教评会通过,是因为他的代表著作编号一:李明璁,2015年12月
: , “Discoursing ‘Japan’ in Taiwanese Identity Politics”,《Taiwan Journal
: of East Asian Studies 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经过校外专业审查具体指出、院教评
: 会委员讨论后认定,与李老师于2004年完成之博士论文 “Absorbing ‘Japan’:
: Transnational Media, Cross-cultural Consumption, and Identity Practice in
: Contemporary Taiwan” 之间有高度的文字重叠,违反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
: 办法第22条第1项第2款的规定。
: 根据审定办法,升等送审的代表著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资格要件规定:“非为学位论文
: 之一部分。但未曾以该学位论文送审或属学位论文延续性研究者,经送审人主动提出说明
: ,并经专业审查认定代表作具相当程度创新者,不在此限。”代表著作如不符上述规定,
: 即“不通过其教师资格审定”。李老师于2005年8月申请助理教授资格时,已经以该博士
: 论文送审;在填写申请升等著作的资料中,也没有依规定揭露代表著作编号一与博士论文
: 的重叠情形。院教评会委员审酌外审意见和李老师的答辩理由,经过讨论后议决:代表着
: 作编号一与博士论文高度重叠,为学位论文的一部份,非属延续性研究且无相当程度创新
: ,不符教师资格审定办法的要件,因此,李老师的升等案无法进入实质审议程序,院教评
: 会依照规定“不通过其教师资格审定”。
: 李老师在升等资料表及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中,未注明该篇论文为博士论文的一部分,并
: 将这篇论文列为“五年内研究重点产生的成果”。在准备升等的过程中,他也未以书面或
: 任何方式告知系主任或系教评会委员该篇论文与博士论文高度重叠之情事。
: 本系教评会收到外审意见后,经过查阅比对,发现代表著作编号一与博士论文第六章和部
: 分第七章确实有高度的文字重叠。经过困难的讨论后,教评会委员基于“这篇论文为三篇
: 代表作之一”,决议以最宽松的标准接受这篇论文作为代表作之一,而通过李老师的升等
: 申请,送到院教评会继续审议,遵循三级三审的体制,让申请案得到更周延与充分的讨论
: ,在法律适用性和申请人权益之间取得平衡。对于李明璁老师申请升等副教授未获社科院
: 教评会通过,本系教评会并无异议。
: http://sociology.ntu.edu.tw/index_news_one.php?id=22&sid=247&default_page=0&cur
: rentpage=&eng=
: https://goo.gl/yG9X3m
作者: sohandsomeim (我是帅葛)   2017-10-25 08:43:00
搞不清楚状况就不必随便批判了吧 还是又要自删??
作者: hint (take ur time)   2017-10-25 08:43:00
作者: sohandsomeim (我是帅葛)   2017-10-25 08:44:00
他没对不起学校还说别人训练红卫兵 你真的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样讲话很好笑吗??
作者: jeaniehung (jeaniehung)   2017-10-25 08:50:00
乡民心态
作者: AMartial   2017-10-25 09:19:00
看到一楼嘘就是要推
作者: LPplayer (playLP)   2017-10-25 09:21:00
这种货色留台大, 怪不得台大排名直直落
作者: Willser (kwln0219)   2017-10-25 09:27:00
看到一楼想嘘 但至少他不会删文而且有平衡报导回文了呢 等等会不会删文呢
作者: hinagiku0531 (猛哥西河)   2017-10-25 10:10:00
该不会某楼是红卫兵吧科科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7-10-25 10:11:00
冲撞体制就要承担后果啊 哪有撞一撞还留在这哭哭的 信徒真的知道自己在干嘛吗
作者: iwantowaylaw (我要成为太鼓达人)   2017-10-25 10:23:00
原PO不就是拿自己对理工学术的了解来批评文组 而不会就事论事的人吗? 上次文被嘘到自删又来秀下限?
作者: ntuee1803 (双树枯荣~)   2017-10-25 10:28:00
实话实说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7-10-25 10:32:00
红卫兵跟某些圈圈一样都会努力用力嘘啊 哈哈
作者: tom282f3 (学妹战士)   2017-10-25 10:41:00
作者: stcr3011 (MurMur_Steven)   2017-10-25 10:45:00
先不岔开主题,如果李老师研究还好,教学很好,那还是当讲师适合,教授是要做研究
作者: DotSea (DotSea)   2017-10-25 10:52:00
﴿??????
作者: flyer1998 (阔)   2017-10-25 10:53:00
不要当教授吧
作者: aeiou335 (tbrdet)   2017-10-25 10:54:00
先卡
作者: Timmy21 (timmy)   2017-10-25 11:01:00
说别人训练红卫兵真的颇呵
作者: DotSea (DotSea)   2017-10-25 11:46:00
想嘘一楼,但他至少不会自删
作者: sjayyan (士岩)   2017-10-25 12:44:00
推Cornell
作者: d199210 (rock4life)   2017-10-25 13:18:00
难怪我之前想找原po的前文不见了…原来是自删啦…
作者: Cprogramming (python邪魔歪道)   2017-10-25 13:21:00
原PO上次怎么自删?
作者: chI110189 (CCC)   2017-10-25 14:07:00
1楼不是在棒球版很红吗哈哈哈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7-10-25 14:08:00
文组的不会用 Google 啊...
作者: ma4wanderer (醉月湖之狼)   2017-10-25 14:13:00
信徒只能巴著不重要的事情维护最后一点尊严
作者: eric0208tn (JenChen)   2017-10-25 15:10:00
一楼在棒球版就只是个笑话
作者: wengeniusgod (wen12648)   2017-10-25 15:15:00
好多社科院的7pupu欸以后请周杰伦来当社科院老师好了 反正只要有迷迷就好 哪需要在乎什么研究
作者: swaggg (Strahl)   2017-10-25 16:32:00
一楼棒球板名人艾萨克正式回归NTU板 可喜可贺
作者: Cprogramming (python邪魔歪道)   2017-10-25 18:13:00
原PO上次也只是援引数据指出社会系研究产生低下的事属于客观事实 我是觉得没有啥好自删的
作者: azoc245 (Est)   2017-10-25 18:20:00
因为歪楼太严重XD
作者: itachi830220 (紫寒)   2017-10-26 00:00:00
呵呵,一群文组不知原po的实力屌打你们多少条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0-26 05:52:00
当教授确实有一定的学术标准和要求 这是肯定的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 再去做其他事情我们都尊重但基本要求一定要完成回到本案来看 应该还是要回归法律面具体探讨在程序上有无瑕疵?程序OK的话,实体审查呢?把话题延伸到社会系有多废?或原PO贡献比社会科学类大?那就有点失焦了
作者: YummyLin2120 (濠绳再领2120)   2017-10-26 15:20:00
真4的 伦家文组的paper本来就很难,你们理工宅不懂
作者: aa85ss20 (跳痛)   2017-10-29 01:39:00
红卫兵的比喻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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