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目前正在上民诉的大学部学生。
助教今天下午已有回应,期末会分两教室考试,并且有其他助理前来帮忙监考,在期末考
时,每一间教室都会维持两名监考人员。助教确实很辛苦(不论是课程助教或其他协助的
助教),但在此先不论助教是否有义务协助。不过就位置不够的问题,目前暂时有初步的
解决。
另外,助教在信中有提到科法所为何不能和大学部合并,是因为科法所学生希望可以专班
授课。
但是,对此个人的看法是:其实过去也有课是大学部跟科法所学生都可以选的,科法所学
生是否真的希望专班授课可以再讨论。
就我自己妄自推测,为何不能与科法所合班上课,可能是:
(先强调这是我自己阴谋论,其实也可能是科法所学长姐确实自己想要专班上课。)
系办不允许?虽然现在沈老师已经是科法所所长,但我也不太清楚系办的定位,假如
科法所的老师真的有意愿将沈班过的学生分来自己班级,或沈老师也愿意拆班,系办是否
真有否定之可能?
*感谢底下同学补充,我自己对于系办的工作也是不了解。
至于吴老师为何不能教民诉又是另一个问题了,前面也有文章试图解释。
个人浅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