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学生会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声明】
昨日(11/10)于脸书社团NTU交流板(参见:http://goo.gl/65nM7M),
以及批踢踢实业坊(PTT)NTU板上,出现对于选委会之质疑。
(参见:http://goo.gl/LzfCFD)
上开文章内认为选委会适用法条不当,然此事乃同学对于本会举发程序有所误解。
依行政程序法,在本会处理程序中,举发人举发后,本会将给予被举发人一定
时间陈述意见,此时本会仅将“举发人之意见”转知被举发人,并不会、也不
应该表示本会意见。
因此,文章内质疑适用法条不当之处,乃举发人之举发内容,非本会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