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不主动贿选然后当选无效?

楼主: johnsonman (强森帅哥)   2016-05-27 18:30:09
小弟翻遍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
看到第三十七条 【重新选举及重新投票】这样写
有左列情形时,应举行重新选举:
一、单一名额选举当选人或多名额选举当选人二分之一以上,于就职前出缺或经宣告取消资格者。
二、选委会于投、开票相关以外行政行为,被学生法庭认定有违反本法、其他相关法规或有重大瑕疵者,且其瑕疵无法补正,而宣告选举无效者。
小弟左思右想,第二点是限制选委会的,如果选委会不自爆(虽然已经一直自爆了)
基本上选举还是要继续的
所以能拿来操作的只剩第一条了,而最有效的操作方法,想当然就是
贿选了!!!!!
只要两方候选人都主动贿选,不管谁当选都一定会当选无效
既然两人的退选都不被选委会所允许,那贿选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ㄟˊ等等,你说可以就职前出缺,或选后直接辞职
拜托,绝对ㄉ权力带来绝对ㄉ腐化
我们怎么知道候选人在当选后,会不会心意一改,就决定当好当满勒?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当选前先约束候选人,确保他们当选后不能就职
而最好的约束方法,就是他们公开主动贿选
这样不管选委会怎么嘴,我们都可以重选一次学生会长了
大家说,对不对!!!!
作者: ntubomber (乡民饶过我吧QQ)   2016-05-27 18:34:00
水喔,这个有概念ㄎㄎ
作者: buddhawill (lily)   2016-05-27 18:42:00
有创意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16-05-27 18:54:00
靠你了
作者: Zundel (编圆人)   2016-05-27 19:10:00
人家还想当会长啊 跟你喊声不选而已
作者: A320 (Airbus)   2016-05-27 19:31:00
XDDDDD
作者: loJ1206 (落健)   2016-05-27 19:57:00
87分不能再高ㄌ
作者: siscon (laisan)   2016-05-27 20:06:00
期末考快到了发个夜点阿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5-27 22:41:00
我觉得妳是最有诚意解决这问题的人了
作者: canucksteve (为了婴灵殿)   2016-05-27 23:58:00
你应该当他们的幕僚的
作者: vincent0628 (东东)   2016-05-28 00:23:00
好办法
作者: zxcvbnm9426 (歇斯底里一匹狼)   2016-05-28 00:45:00
聪明!
作者: BlaBlaBon (巴拉崩)   2016-05-29 00:55:00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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