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老师也对这个议题发表了看法耶,转过来和大家分享~
虽然台大法律学系是没有资格在这个议题上说东道西的。因为名额太多,所以只要有申请
,除非是特例,不然几乎都会上。也就是说,系方没有多少选择余地,面试的功能仅在于
寻出应被排除的特例。
但是,说实在话,建中的那位老师所说的话,在大学面试教授的眼中,似乎是有点不食人
间烟火。而北一的老师所说的模拟面试也令人下巴脱臼。
其一,男女的机会没有差别,女生不会有优势的。说这些(女生容易受到青睐),会让大
学教授觉得受到侮辱。
其二,选择多系应考的时候,反倒会让口试委员认为考生根本都没有好好考虑自己的性向
(或没能力考量)。纵然因为表现“优异”,“不得不”予以录取,但是心中都会抱怨几
句。我听过最严厉的抱怨是:录取这种人干嘛?反正他也不会来读。也就是说,实境模拟
再多、口条再好,申请多系,反倒会有反效果。而且,这类的考生,他们都有制式答案。
为何要报考法律学系,因为我想照顾弱势,实现正义。老师教的标准答案。而这类考生在
医学系的回答应该是:我想透过医学拯救人命,并造福社会。这也是老师教的标准答案。
因为我都问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例如你的经历中好像没有接触过社会弱势,那你怎么知道
他们的困境,怎么知道要如何去拯救他们?所以有些考生本来口条清晰,却立即结结巴巴
。听在场外协助进场退场的研究生说,有些小鬼面试过后,在场外说,那个秃头好凶,咄
咄逼人。其实,我只是想让这些准法律人知道,学法律不是那么轻松简单的。不过,我记
得最左边的那位,简直就是小曾宛如,气势比我强。而且,比的爱心好小,显然对于指令
或规训有点不爽,所以用实际行动表示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