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区解我的意思干嘛啦?今天是王金平自己召开记者会说要说明结果不但没开记者会,还改口说没这回事那我质疑王金平是不是吃案,哪有问题?我希望他证明自己没有吃案啊就算不能说明办案进度,至少证明他有报案吧!他们没有一再说过送性平会!!原来不是沟通问题,是对现状认知的差异...。前面的文章就有好几个人否认,脸书也是再之前也是,包括议长本人,都否认啊吃案和报警是一回事吗?没报警不等于吃案喔但有报警一定没有吃案我怀疑他吃案,他只要跟我说有报警就证明没吃案当然你可以说,他没有报警的义务但我怀疑的理由是他否认有这件事情帮忙掩护这和单纯有没有报警的状况不同啊现在的状况是,阿嬷有看到小偷,却说她没看到如果你要说的是“吃案”这个字眼不好,那可以换一个但希望经过刚才的沟通,你懂我的意思了本人于3月29日上午自友人处得知本次事件,当即透过管道联系当事人当面恳谈,并于次日(3月30日)上午陪同当事人至本校性平会
https://www.ptt.cc/bbs/NTUSC/M.1428732917.A.BF9.html也是阿嬷自己说的,当然她可以在改口啦zzz这是台面上可以拿出来的证据囉其他东西,等他们告我上法院再说吧但我觉得这个很充足啦,有什么问题吗?后来又否认...,你不要一直遮住部分事实不看啊...好好,不能就吃案,也不能叫包庇那么明知道有犯罪事实,却替他掩护说没有,这叫什么?我没有拿出证据?那就算了啦,再讨论下去也没有意义zzz睁眼说瞎话到这种程度,完全就是国民党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