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园] 台大副校长:教部侵害言论自由 社会应群

楼主: willstop (Shall we dance?)   2015-07-27 19:02:57
“新闻自由不可无限上纲” 这个命题本身是对的
但那三位记者在这次的采访过程中并没有 ”无限上纲新闻自由”
但那三位记者在这次的采访过程中并没有 ”无限上纲新闻自由”
但那三位记者在这次的采访过程中并没有 ”无限上纲新闻自由”
一般会限缩新闻自由是遇到诸如会妨碍国家机密或侵犯个人隐私等等的时候
三位记者并没有跟学生一起进去湿滑的办公室,只是在楼梯间上下拍摄
李教授连基本的事实都没有弄清楚
如果这样就叫无限上纲新闻自由, 那这样以后记者都不用采访了
就算三位记者有进入湿滑的办公室, 对记者来讲, 那叫 ”新闻现场”
更何况公署是否可以类比于私人住宅还有很大的疑义
大家可以参考这一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0725/655206/%E5%AE%98%E7%BD%B2%E4%BD%95%E4%BA%BA%E5%8F%AF%E7%82%BA%E5%AE%B6
我不是唸法律的, 还请专业同学发表意见
大家可以去看看李教授FB那篇文章下的留言,
已有不少人,同样就法律的角度,提出不同意见
作者: a5378623 (黑云)   2015-07-27 19:04:00
你第一段感觉和李茂生老师认知的事实不大一样?
作者: c449w (不是甲甲)   2015-07-27 20:35:00
PD那篇要提的重点不就最后一句话,不论是要主张新闻自由,抑或依法行政,刑法上各阶段要判断的要件都非常多,不是简单一句我是依法行政或我有新闻自由就拿到免死金牌
作者: liebemond   2015-07-28 20:33:00
没有不一样吧,李老师是提出了一个假设,基于此假设来开展论述,即“以记者也一起冲进教育部长办公室为前提”展开的论述,但他并没有说他认定事实就是这样。
作者: gn00962463 (贤)   2015-07-29 03:06:00
事实上是你连文章都没看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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