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女生在男宿被拍 到底是谁的错?

楼主: bigfish0330 (拉拉宇)   2015-03-27 01:49:59
※ 引述《Lrouvbey9653 (小L)》之铭言:
: 近日在男宿出现了很精彩的事件
: 有女生跑到男宿洗澡疑似被偷拍 跑到FB上大骂脏话
: 欸...请问一下喔
: 先不提那位在隔壁淋浴间的男性有没有拍照/摄影啦
: 女生进男生宿舍洗澡 啊是好棒棒囉?可以大声说话囉?
: 身为男性住宿生我非常讨厌女生进来厕所和淋浴间
这让我想到99学年的科法所案例分析考古题
以下是考古题
A与B为男生研究生室友。A常带女朋友回宿舍寝室为性行为。每当A带女朋友回来的时,
就会请B出去,把寝室门反锁,丢两百元给B让B自行在外过夜。一日晚上B从图书馆念书
回来,发现寝室门又反锁,自己无法进入寝室,心中又累又气,原想离开宿舍到外面打
发时间,但突然想到宿舍管理办法中有未经同意留宿访客可以勒令退宿。B为证明A私自
带女友进入寝室且留宿女友过夜,所以绕到窗边拿出手机伸向室内,将A与女友的性爱
过程录影一段,想拿去给舍监看,以检举A不让自己进入寝室且留宿他人。不料手机照
到一半,A抬头看见窗边人影晃动还有手机在录影,立即穿上衣服出去追人,追到B之后,
一把将手机抢去报警,并对B提起偷拍告诉。事后,检察官介入调查,将B以违反刑法315
条之1第二项无故以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为由提起公诉。B义愤难当,也像宿舍辅导员
检举A未经同意留宿访客及未依“学生宿舍进出及会客办法”让访客进出寝室,学校查证
属实而勒令A退宿。A不服而提出申覆,主张宿舍中留宿访客情形非常普遍,独独对他勒
令退宿,并不公平。试回答以下两问题:
(一)检察官对B提起公诉是否适当?理由何在? (25分)
(二)A针对勒令退宿处分提出申覆,你认为是否应该撤销退宿处分?理由何在?(25分)
作者: tzyyshyang (shun)   2015-03-27 01:51:00
大鱼欸
作者: iamsakura (Desperado)   2015-03-27 02:05:00
大鱼!!!!
作者: Norman59 (青衫泪)   2015-03-27 02:08:00
大鱼~
作者: pzboy (大头)   2015-03-27 02:21:00
> 欸
作者: enpai0527 (沛公)   2015-03-27 02:42:00
签名档快笑死...
作者: v54320909 (milo)   2015-03-27 07:42:00
大鱼欸!
作者: Lrouvbey9653 (L~)   2015-03-27 08:41:00
这题有法律神人可以解答吗XD个人是觉得房间实际上是A与B共有的空间 B摄自己房间的影应该OK吧 有点像是别人到自己家里打砲结果我蒐证反而要被告的概念
作者: anan401 (mars)   2015-03-27 09:02:00
楼上这...所以我家人在家都可以装摄影机就是了?
作者: warex14 (航)   2015-03-27 09:22:00
那如果是在客厅勒?因为宿舍算是两人共有
作者: cedric6315   2015-03-27 09:22:00
就算女生不应该在男宿洗澡好了,难道就没有别的方法搜集证据吗?说难听点,连法益衡量都不知道应该考不上科法所(吧?
作者: warex14 (航)   2015-03-27 09:23:00
讲家里的话,家人在其自己的私密空间应该还是有隐私权的所以如果家人在客厅做某些事情,可以拍吗?
作者: anan401 (mars)   2015-03-27 09:31:00
不过要是有神人写成正当防卫的话说不定......
作者: thesidearm (Adam)   2015-03-27 09:32:00
钓到大鱼啦
作者: Lrouvbey9653 (L~)   2015-03-27 09:40:00
假设自己在家里客厅打砲被爸妈看到 难道爸妈有错?如果是带外人进来家里 当然要征得家人的同意吧?
作者: anan401 (mars)   2015-03-27 09:46:00
不、能、拍、啊。这是重点
作者: Lrouvbey9653 (L~)   2015-03-27 09:47:00
好啦我拿我刚刚回文的例子来 如果有人私闯你家 是否他脱光衣服你就不能蒐证他私闯民宅?
作者: anan401 (mars)   2015-03-27 09:53:00
侵入住宅是刑法,跟宿舍就不一样了。何况,要真有这种情况,报警就好了,有什么好蒐证的?
作者: whalelover (哞哞哞哞王)   2015-03-27 10:28:00
原po科法正取 太神啦
作者: dw1293 (DW)   2015-03-27 10:37:00
推科法所温拿
作者: oneofdragon (小六)   2015-03-27 10:50:00
推温拿!!
作者: cedric6315   2015-03-27 11:58:00
讲很久了,不是不能搜证,而是要“怎么”蒐证!!!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5-03-27 12:06:00
法律系的可能都在念书 不出来讲话... 在下法律系路过刑法315条之1第二项"无故"巴拉巴拉 因为"有故"所以不该当为蒐证而拍 不只有故 还是正当理由!至于女生在男生厕所走踏 哥以前念书时跟一群人战过不过对方一群人没人讲赢我 就喷墨我 就无疾而终了我是觉得 女生在男生厕所 男生很不自在的心理缘由很莫名尤其是在男厕关门大便的男生 听到外面有女生交谈声 此种不就跟在家关门大便 外面有妈姐妹走动看电视 有何差别难道男生在家上厕所 要先叫妈姐妹站家门口 好了再叫进来至于男厕 扫地阿婆可以进去 正妹女生不能 问号...?在下台大法律系路过 若315解说不对 还望海涵
作者: simon27 (暴力阳光宅男)   2015-03-27 12:25:00
女生在男生厕所你不会不自在喔...我会欸妈妈姊姊跟路人同样比较不该是法律系的说法吧
作者: cedric6315   2015-03-27 12:40:00
回楼上,可以不要脑补偷拍就是为了蒐证吗?然后再来谈谈有无故的问题,这里的无故至少要必需别人
作者: hhow09 ( )   2015-03-27 12:41:00
恭喜大鱼
作者: cedric6315   2015-03-27 12:42:00
亦清害到法律上所欲维护的利益才可以做为“正当理由”这样之后警方所有的收证行为都是“有故”就好了啊要通讯监察法干嘛?(都打成这样了,应该看得出我的科系了吧还希望学长多多念书。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5-03-27 12:45:00
路过路过 见谅见谅 :D其实我本意就是要引真‧法律系出来 感谢出来指点一番 :)
作者: anan401 (mars)   2015-03-27 12:55:00
首先,拍摄的有没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性?当然有,其次,有没有阻却违法事由?这个行为是蒐证吗?先假装他是好了,蒐证的行为是否是个必要手段?法益衡量过的了吗?人身隐私权及行政住宿权的法益何者重?最后再到主观好了,怎么看都不觉得会构成有故。
作者: cedric6315   2015-03-27 13:07:00
楼上真‧法律‧哈比人的王
作者: warex14 (航)   2015-03-27 13:13:00
如果在浴室门口拍哩?拍到她从浴室出来这样是有效蒐证吗有违法吗?(在浴室外面拍应该就没拍到裸体了)
作者: anan401 (mars)   2015-03-27 13:13:00
之前不想回是因为这篇的推一直比我多(?)
作者: cedric6315   2015-03-27 13:37:00
回Y大,这样我就觉得比较有讨论下去的空间(而且当事人也不会匿名PO文了(然后想插一个较偏的话题(讨论是是非对错我觉得很ok,但肉搜那个女生的人到底是想怎样
作者: dennis10a (阿仁)   2015-03-27 14:44:00
太神了 原来真的出过
作者: hsuzchan (子将姜姜姜)   2015-03-27 17:22:00
不法蒐证不得采用吧?(法经战神好像说过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5-03-27 22:19:00
不管采不采用,可能都会影响法官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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