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nan401 (mars)
2015-03-27 00:56:56※ 引述《Lrouvbey9653 (小L)》之铭言:
: 近日在男宿出现了很精彩的事件
: 有女生跑到男宿洗澡疑似被偷拍 跑到FB上大骂脏话
: 欸...请问一下喔
: 先不提那位在隔壁淋浴间的男性有没有拍照/摄影啦
: 女生进男生宿舍洗澡 啊是好棒棒囉?可以大声说话囉?
: 身为男性住宿生我非常讨厌女生进来厕所和淋浴间
: 我平白无故为什么要在单一性别厕所忍受其他性别的人员和我一起上厕所洗澡?
: 鬼才知道妳在我旁边洗了什么诡异的部位
: 妳是我谁啊 我干嘛要忍受妳洗澡的水流到我的脚边来?
: 什么时候宿舍规定允许女性来男生宿舍洗澡了?
: 到底是谁理亏在先 我真不懂欸
: 当然话说回来 那位拿手机的仁兄如果有拍照或录影 那确实应该受罚
: 毕竟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应该未经他人同意拍摄裸体
: 不好意思 我也带过女生进来男生宿舍
: 但我从来没有让我的室友感到不舒服
: 我从来没有在宿舍干见不得人的事情
: 我从来没有让同行女性进淋浴间和厕所 包含洗手台
: 不要造成别人的困扰 很困难吗? 奇怪耶
你好,我是爱疯八,来自未来的尖端......
好啦,其实在下小明不足挂齿,我想做的就是回复你的标题:拍的人有错。
首先讲规则好了,我想这个女生不能进男宿洗澡的规则的存在也许有(但在被肉搜出来之
前打我脸
之前,我必须假装没有,这叫无规则推定原则(才怪)),如果没有的话,你只能说它违
反了道德及社会善良风俗,我只能说安安保重,赶紧创立一个无限期反对女生到男宿洗澡
的粉丝专页。
退一百~万步言,如果这个规则真的存在,我的脸好肿,但这跟被偷拍也是两码事,第一
码是违反住宿规则(行政吧),第二码是刑法隐私权的问题,两个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容
我做个不伦不类的类比:我半夜在宿舍弹电吉他敲锣打鼓唱煎熬让大家都很煎熬,当然违
反住宿规则吧?但这也不代表我隔壁的好同学可以拿枪进来砰掉我啊?你说是不?所以与
其生那个女生的气,不如早点睡,明天参加晨跑或爬山的运动,为你心目中的正义做一些
事
!
我再归纳重点给你好了:拍的人有错。
你诚挚的小明不足挂齿敬上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3-27 00:58:00讲中文
楼主:
anan401 (mars)
2015-03-27 01:04:00不好意思一直有错字XD
作者: perhapsthen (moo) 2015-03-27 01:05:00
推!!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5-03-27 01:05:00废文
作者: zikuanliu (你看) 2015-03-27 01:05:00
果粉怒推!
作者:
ajoejoe (句点男)
2015-03-27 01:08:00原po深受道长荼毒甚多啊XDDD
作者: sumon (sumon) 2015-03-27 01:09:00
朝圣推
楼主:
anan401 (mars)
2015-03-27 01:11:00果粉抱歉,我是山寨机......
作者:
ctra (流风)
2015-03-27 01:16:00费文,,
作者:
zkowme (zkowme)
2015-03-27 01:19:00优质好文!友情推!
作者: wangturtle (wangeightegg) 2015-03-27 01:21:00
完全想跳过
作者: terry0621 (鲈鱼) 2015-03-27 01:23:00
奇怪?被偷拍也有错 神逻辑
那就公正处理啊 女的校规处置 男的退宿 偷拍的送警局啊
作者:
pttkev (kev连自己是谁都看不清了)
2015-03-27 01:30:00推 偷拍就是有错 即使今天有法律校规禁止女生在男宿洗澡罚则绝对比偷拍还轻
作者: tanakakumako (田中熊子) 2015-03-27 01:30:00
推~
作者:
pttkev (kev连自己是谁都看不清了)
2015-03-27 01:31:00何况当前住宿规则是针对非住宿房客的"外来者" 你干嘛不去偷拍每个洗澡的人来对对看谁住不住宿舍?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5-03-27 02:15:00无故偷拍有错 但这里是否构成无故 需要思考
作者: f805f (f805f) 2015-03-27 03:45:00
中肯推
楼主:
anan401 (mars)
2015-03-27 07:13:00什么叫是否构成无故还需再思考??
推!女生不该进男宿洗澡,但不代表你就可以偷拍!要检举还有其他方法啊
作者: cedric6315 2015-03-27 07:32:00
支持推
楼主:
anan401 (mars)
2015-03-27 08:15:00E大,没有绞尽脑汁啊,只花十分钟...毕竟是自明之理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3-27 08:27:00讲三小
楼主:
anan401 (mars)
2015-03-27 09:03:00一遍看不懂,你可以叫我讲第二遍啊
作者: Sevencores (sevencores) 2015-03-27 09:28:00
中肯,推
作者: papajean (chung) 2015-03-27 09:31:00
推一码归一码
作者:
BASEGO (垒包狗)
2015-03-27 09:33:00就像你乱停车结果警察说你无期徒刑,拜托一码归一码还在检讨被害人,道德层面来说被害人即使有错,也不应导致现在的结果
作者: cedric6315 2015-03-27 09:35:00
回r大,都有刑事诉讼中不采用日记里的内容做为证据的理论了,那偷拍呢?
作者:
hazfar (牟牟)
2015-03-27 09:35:00先推
作者:
hazfar (牟牟)
2015-03-27 09:47:00就是一种“你不想被强奸就不要穿那么暴露”的逻辑嘛
作者:
BASEGO (垒包狗)
2015-03-27 09:49:00我也觉得怪怪的XD 只是想表达即使有错在先,也不应跟之后的结果的正当性扯上任何关系
作者:
hazfar (牟牟)
2015-03-27 09:51:00为什么谴责受害者这件事可以变成这么合情合理RRR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5-03-27 10:03:00
帮简化:就是说即便洗澡有过失,但拍摄洗澡非必要手段。
作者: sc220371 (Taiki) 2015-03-27 10:18:00
推!!
楼主:
anan401 (mars)
2015-03-27 10:25:00R大超简洁又中立!是系友吗XD
作者:
BASEGO (垒包狗)
2015-03-27 10:40:00感谢R大救援,小弟言词表达能力太差了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5-03-27 10:45:00非法取得的证据依法还是可能被当证据的喔!(刑诉158-4)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5-03-27 12:28:00
退一百万步推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5-03-27 13:24:00<-称职砖块
作者:
lazur (妈妈乐)
2015-03-27 22:10:00有事?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15-03-27 23:39:00学长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