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园] 台大也有护家盟 part 4

楼主: winble ( )   2014-12-18 23:33:51
很抱歉因为之前一直在忙性别月的事,所以现在才知道有舍胞回复
※ 引述《shenerica (一朵小花儿)》之铭言:
: 抱歉抱着请教的心情来回文
: (因为前面几篇都太长了...没办法看很仔细,恳请赐教)
: 以下用BOT代表太子学舍,内文经验主要来自水源BOT
: 我在台大唸书快要10年了 (我不是职业学生...orz)
: 搬进水源BOT超过9个月
: 之前也曾对BOT很多行为感到不解,觉得很多事情BOT管理上有很多疏失
: 不过我有点不清楚BOT之于学校相关活动的义务* (主要求教点)
: 毕竟BOT营运上是盈亏自付 (虽然它使用了学校的地)
: 我想说的是,任何活动举办前后,BOT都要出人力,
: 尤其是清洁,依我的标准来看,
: 日常BOT+外人进入交谊厅,那个弄脏程度真的会让人怀疑是不是还不如幼稚园小孩的自律
: 但是每天早上清洁阿姨却又可以恢复原状,真的很强 orz
: 所以我对于“BOT零审核”以及“如果真的有活动造成毁损,相信同学也会愿意负责”
: 这两点是有疑问的,
: 零审核是代表只要谁(?)同意了,BOT就要同意场地租借吗?
: 然后有活动造成毁损的愿意负责的约束性是?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就有提及搂
零审核之前是要“学校同意”,而在这边就是住宿组
而一旦同意其实也就代表学校愿意负责与监督,这其实对BOT来讲是非常有利的了
而活动损毁的承诺书是可以“事前签署”的,这点跑场地的人都会知晓
完全不会有您考虑的问题
就像如果社团毁坏二活的东西
那除了记点外,严重情节甚至可以索赔就在此
: 举两个例子
: 1. 某次早上交谊厅进入了约30人团体,要排练戏 (可能是营队)
: 我脑补这些人"不可能"通通是住户
: 然后他们很无礼地把通道都占住了,使得我这个"住户"无法通行,
: 经出言询问后 "居然还要我等他们把这幕排完" 我才能走
: 请问住户的权利保障在哪里?
: 我可以声称这个交谊厅的一部分电费,清洁费,设备都是来自于我的房租
: 而没有缴房租的排戏团体确影响了我的权利?
这个问题完全回到活动申请的流程与现场情况,而跟零审核并无关连
一来,如果场地使用违反当初借用的企划,那就理当会受到惩处
   而如果BOT考量过有类似的限制,例如绝对不能停止台球桌借用之类的
   那其实完全可以写在借用说明上,所以并无您考虑的问题
二来,您的例子如果换成“这些人都是舍胞”其实也并不合理
   并非舍胞就有权力挡住出入口不让他人进入阿
: 2. BOT板上有人反映有一群同学(未知是否是住户)在交谊厅做美工
: 然后将台球桌割坏了...
: 此时BOT管理方该怎么去找到源头?
: 请注意,若要达到不疏漏,势必是要BOT多出人力
设备是可以检查的...现在学校场地归还都有这项
如果真的很介意某些物品的损伤,那一样可以写在借用规定上的,并无您考虑的问题
而且如果把这项换成舍胞,也并不合理
并非舍胞就有权利去损坏公用物品
而在检验上其实现在就已经是按照BOT规定了
桌椅复原、投影机等设备归还及检查,其实都有做,所以目前看来是没有特别多出人力
不过如果要求到非常细,像是每张桌子和椅子都要一一检查,那的确会有您说的问题
: 这部分总结:
: 我身为一个缴了租金的住户,
: 我想知道如何保障"我的租金的一部分换来的我的权利"
: 但是如果已经确定 "BOT必须无条件的配合台大校方办活动"
: 原因若是我的租金比例跟台大校方提供的红利而言不成比例,那我可以接受
: (ㄟ...然后可以end了XD)
所以我才希望借用规定要赶紧且明确的设定出来搂
而且这部分会有学生会、住宿组和BOT三方协商,不太会只偏某方的
而我自己也是舍胞,当然也不会希望自己应有的权益受损啦
: : 接着常经理提到对台大民主的喜爱,包含对于冲撞部分
: : 也提到对于造成舍胞感觉不好,他的重点在使每位住在这边的舍胞都是贵宾,
: 老实说在商言商,虽然他们不见得做得到,
: 但就一个付相对高租金的住户我本人来说,
: 这句话真的挺悦耳的,
: 换句话说,
: BOT管理者把住户的优先序放在其他台大人之前,我是同意的,
: 同意的部分包含,因为BOT本身制度问题,若是有大型活动,
: 则交谊厅甚至乎健身房是会关闭不使用的,
: 这是一种机会成本,住户的牺牲
: (当然同前述之,若台大其他同学利益比大于住户,那我也没有意见)
我并没有说在商言商是错的阿XD
而我们也赞成在BOT举办时,舍胞的权益是首先考虑
如果不是为了舍胞福利,活动才不会特定设在人会较少参与的水源欧
所以您说的提议其实和我说的并无差异欧
: : 因此做不好感到抱歉会做检讨,还有就是这是民间单位,所以盈亏自付等等
: : 希望把问题都讲出来,BOT这每件事都是为了每位舍胞的福利再在做考虑
: : 日后会改善,大家都在学习...
: : 接着就是制度面的讨论,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拉扯
: : BOT首先不停重复可能会有安全、安宁等等的问题,还有包含场地的回复
: : 而福利部也都解释回到学校规范下,对于社团如果不按照使用规定就会被计点停权。
: : 但BOT表示他们不想用这样的制度
: : BOT的主管们非常重视“营收”以及“市场”
: : 一旦有活动有问题,就会影响市场
: : 并提到学生会和生治会等都是小众,又不是多少人投出来的,无法保证市场
: : 他们的重点只在“租赁营收的保证”,其他都不重要
: 我不知道大家对这段的想法是什么?
: 我乍听之下也觉得很合理
: 假设今天学生会是得到压倒性的支持,可能可以另当别论
: 不过或许是我想法有严重瑕疵,欢迎大家提供意见
我不觉得不合理阿
我只是想强调他们并非像前面讲的是为学生或舍胞福利
那些都是假的,要赚钱才是真的
直接说清楚就好,不要一直拿舍胞福利或学生权益来当外衣
只是这个意思,并不是说他有错
: : 第二点,BOT表示只希望活动是加分的,另一点是否能接受使用者付费的观念
: : 因为当初并没有说一定要提供给社团,而像使用频率高等等是否要收费
: : 这未来需要讨论,而像是清洁费、维修费等等BOT都是要自负盈亏
: : 而BOT很支持要制度化啊!
: 这回到我前面所说的,BOT的义务范围在哪
: 当然,这不代表我支持BOT在本次租借场地上的跳针跟反复跟错误
前面已回
: : 而在过程中,福利部一直努力说明一定要“BOT零审核”
: : 不然就会像新体常常用“不明原因”砍掉学生活动
: : 但是BOT就硬是要幻想,台大社团会故意要求安排活动跟宿舍原本的活动撞期
: : 并且逼他们把活动取消,所以坚持要有审核机制(这幻想上次也出现过)
: 前面所疑问的,零审核是源自什么原则?
: 那如果真的跟宿舍活动撞期又是什么情况?
: 当然一般情况都是会有所协调,但我认为管理人往最坏的想,并不过份
零审核前面已回,其实真的前面文章都有提过
而撞期根本就不需要考量
因为一旦已排活动,学校借用系统上就不会列出“此时段可借用”
这是基本机制设计的问题,我个人觉得非常基本
BOT本身就有场地预约表,这点他不可能不了解,真的只是借口罢了
: : 而这一直讲到最后又回到上次的结论“就是要BOT零审核”
: : 另外福利部也解释这样的活动其实不会影响到BOT,而且是加分。
: : 如果真的有活动造成毁损,相信同学也会愿意负责等等
: : 但BOT认为制度化是件大事,要想得很多
: : 而且甚至之后每个活动都要考虑做市调(评估是否加分)
: : 而后面也提了一堆说如果办得好也可以赞助啊,而BOT都正面面对
: : 如果有误会就再学习传承,所以“本次先跑专案,制度化之后再谈谈”
: : 而后来我和福利部不停坚持要尽速确认制度与“零审查”
: : 会议最后确认接着会有两个公告:
: : 1. 之前的公告要求(文章最开始处),且必须通过福利部与住宿组审定
: : 2. 公告“BOT场地使用方法”,并且说清楚流程与“零审查”
: : 有朋友跟我提了后,我才知道原来BOT已经有公告了,但是公告日期却是在前一两天
: : 于是我就努力找到了在电梯里的公告并拍摄
: : 有图有真相:http://ppt.cc/AU82
: : 可以发现有多扯了吗?这公告是星期一11/17
: : 而让我们来复习一下当时BOT的承诺
: : 太子学舍须发正式公告,说明欢迎全部社团去水源BOT办活动
: : 并特别强调不论是性别平等、时事议题、任何多元议题都很欢迎
: : 你们须表态是全面支持,无任何反对
: : 而程序上社团只需要先知会学校(住宿组),而之后BOT不可以有任何审查机制
: : 公告下面并附注说明本次事件的情况、处理、致歉并说明“不明原因”到底是什么
: : 并盖上太子学舍公开戳章(因无大小章)
: : 而且这项公告须经过住宿组以及学生会审核通过,否则不予承认
: : 差距够大吧?而且重点是这份公告学生会和住宿组都是“退件”的
: : 然而BOT仍是坚持把他贴出,试图“误导”所有舍胞
: : 而且在这几天来回沟通,他们明知道这样公告是错误的情况下
: : 完全没有撤下与变更
: : 这叫有诚意吗?
: 我也有看到公告,
: 老实说要不是有在NTU板上注意这件事,
: 根本也不知道这没头没尾的公告在说什么,
: 我是支持BOT应该如同你们所要求的,把事情讲清楚,
: 不过那个不明原因你们能够接受他们说
: "没有可以说服人的原因而拒绝,是我们的错漏,以后会改进" 这种说法吗?
: (因为我总觉得这太各说各话了)
: 简言之,这篇是站在自以为租金缴得很多的立场发言,
: 如果有什么有问题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鞭小力一点)
: 但也认为BOT管理方不该如此轻待学生
1. 所以我们请他重新发公告,并已于12/06上架
2. 我的文章都有录音档,所以我无法认同“各说各话”的说法
  同学你有需要请跟我要录音档欧
作者: dennisthc (漂流)   2014-12-18 23:45:00
推解释
作者: shenerica (一朵小花儿)   2014-12-20 11:05:00
谢谢你解释了部分我之前不懂的事 另外有些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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