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102-1会期的十几位学生代表,已卸任超过半年却没有拿到法定的开会误餐费,
而该会期的邱丞正大议长却可以拿一箱啤酒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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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这些没拿到误餐费的学代们情何以堪?
请邱大议长立即出面解释清楚! 什么时候要把误餐费吐出来?
还有为什么送啤酒这件事在议事逐字稿中都没有纪录? 预算中也不见名目?
BTW,
邱大学代本学年度参选学生代表时,选的是法学院学代,
爰此,法学院许多同学扶老携幼、争相走告投票给邱大学代,
然而邱大学代当选后,下学期即将进入社会科学院就读硕士班,
请问邱大学代是否可以直接从法学院代表切换成社会科学院代表?
社科院学生同意你当社科院代表吗? 当初投票给你的法学院同学同意你变成社科院代表?
如果这招可以的话,那以后医学院学代干脆由文学院的学生来担任也未尝不可
台湾的总统也由美国公民来担任?
请不要硬扯说法规规定转系跟直升硕班可以保留学代资格,
连学院都换了,这可不是单纯的转系,
为什么邱大学代参选前已经知道考取社科院硕士班,却还跟法学院选民开支票?
请邱大学代立即出面给法学院选民一个交代!
顺带一提,刚才查了一下,邱学代口中的学代会洪崇晏秘书长,
并非该会期的学生代表,而依据法规,担任学代会秘书长的必须是现任学代,
请问邱大学代,法规是不是干脆废掉算了? 你要提名谁就提名谁?
有没有负责提名秘书长的邱大议长地位比学生会法规更高的八卦?
或是第一个不发学代误餐费的议长、第一个担任法学院学代的社科院学生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