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一篇文至今已经三天了
虽参赛者们与流唱社骨灰积极向现任干部反应问题,
该社仍然不愿出面澄清
在此提出几项质疑,希望主办单位能出来回应:
一、对于两位不在初赛参赛名单上之社团干部晋级决赛一事
主办单位只是一直强调 "所有参赛者皆符合报名程序,皆有参赛资格" 却无提出实质证据
根据比赛简章第四项活动办法的第11点以及第八项报名办法:
‘11.报名以收到汇款为准, 主办单位确认收到报名费后,会于5/17,5/18回信确认,若
在三天内仍未收到回信,请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 ’
‘八、报名方法
报名期限:103年5月1日到103年5月16日
报名费: 每组皆每人250元
采网络填单,请至官方网站填报名表单。 ’
而初赛名单公布日期为5月22日晚间,按照常理推断,主办单位有四天的时间可以确认名
单,应不至于如主办单位先前回应之"遗漏"身为工作人员的参赛者。
而在名单公布到比赛当天主办单位并未更新参赛者名单,明显为主办单位的过失,因此身
为被自己"遗漏"之工作人员应自行承担后果,不具参赛资格。
二、有几位参赛者指证,上述两位社团干部之一于初赛当日之工作项目为输入评分成绩。
明知欲参赛却完全不避嫌地经手其他参赛者成绩,如此不当安排,主办单位目前仍然不
愿对此事做出回应。
三、如粉丝页上主办单位的回应,工作人员在最后一梯次结束后才比赛,虽然主办单位声
称按照简章第四项第15点修改规则,但变更没有事前公告,应不具效力。
且工作人员比赛时,仅有社团干部以及评审老师在场,并非公开的比赛。显然主办单位给
了参赛干部"特有"的比赛进行模式,这样的作为并不符合正式比赛应有之公平、公正及公
开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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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至课活组反应此事,发现课活组已收到许多同学对此事的检举讯息,课活组负责的
干事已着手进行相关事宜。
另外尤其广邀参赛者们一同站出来,若主办单位持续不正面回应,代表此比赛有失其公正
性,即使初赛已结束,所有参赛者皆有要求退费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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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呼吁主办单位,沉默不能将疏失就此带过,办活动一定不会尽善尽美,勇于面对之态
度才是解决问题的上上策,主办单位诚意为何,相信我们都感受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