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第1条规定: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会长及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学生
代表及其他各学生自治选举罢免事宜,依本法规定办理之。但本法未规定者,准用公
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规定。”
又查我国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9条第1项:
“选举人应于规定之投票时间内到投票所投票;逾时不得进入投票所。但已于规定时
间内到达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依据准用规则,应同意在投票时间内到投票所者,仍可投票。
大家尽管排队的人再多,五点前到投票所领票者,都可以投票啦!!!
不要因为人多就不排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