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强制执行法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教师︰许士宦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3/12/20
考试时限(分钟):100分
试题 :
一、直接强制、间接强制与代替执行三种执行方法有何不同?命移转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之
宣告假执行判决及命继续雇佣定暂时状态处分裁定,各以其中何种方式实施强制执行(20
%)
二、金钱债权人甲对债权人乙所有之A、B两地,已声请执行法院予以查封,金钱债权人丙
再声请执行法院对债务人乙所有之A地予以查封。丙之金钱债权就A地之拍卖价金仅售部分
满足,其余未满足部分,可否就B地之拍卖价金与甲之金钱债权依债权比例同受分配?(3
0%)
三、价权人甲对K合伙取得给付价金50万元之确定判决后,以该判决为执行名义,主张乙
为该合伙之合伙人,列乙为债务人,声请执行法院对乙所有之A地为强制执行,此际执行
法院应为如何之审查?在执行法院查封A地后,乙主张其非K合伙之合伙人或该合伙另有B
地,应如何谋求救济?(30%)
四、准许拍卖最高限额抵押物裁定之执行力客观范围为何?债权人持以声请拍卖抵押物时
,执行法院应为如何之审查?有无发生执行力客观范围之扩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