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民法物权
课程性质︰法律系大二必修
课程教师︰黄诗淳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2/12/20
考试时限(分钟):75min
试题 :
一、甲将其所有之A地,设定抵押权予债权人乙。
(一)、其后甲在A地上兴建B屋。甲再将B屋(不包含A地)移转予丙。
(二)、其后甲将A地设定地上权予丙,丙在A地上兴建B屋。
(三)、其后甲将A地出售并移转予丙,丙在自己所有之A地上兴建B屋。
问:在上述各种情形中,若甲对乙之债务清偿期届至,甲无力还款,抵押权人乙声请拍卖
A地时,得否声请就B屋并付拍卖之?请说明法律依据。(45分)
二、
某大楼楼高10层,号称一层一户优质宅邸,大楼之各部分均已办理区分所有权登记。建筑
完成时,建商将1楼规划为市场,共10个摊位,每个摊位的所有人均领有记载1楼区分所有
权之应有部分十分之一之所有权状。甲购得3个摊位,乙购得3个摊位,丙购得4个摊位。
111年1月,丁拟向甲购买甲所有之3个摊位,问:摊位是否为区分所有建筑物之专有部分
?乙或丙得否对甲主张优先承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