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6-2 李建良 行政救济法 期中考

楼主: hcc1222 (麻辣烫鸭血)   2018-04-23 19:56:15
课程名称︰行政救济法
课程性质︰法律系必修
课程教师︰李建良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7年4月23日
考试时限(分钟):15:30-17:20(共110分钟)
试题 :
A公司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发观光游乐业营业执照,经营水上游乐设施,共分4大园区,并向甲市政申请游乐区域相关设施之使用执照。因甲市政府迟不发给,A公司遂提起诉愿。于诉愿审议期间,A公司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与B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契约,约定由A公司出租其第1游乐园区之某区土地,供B公司于某周末举办派对使用。是日,活动发生爆炸燃烧,致数百人轻重伤。中央主管机关随即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废止A公司之观光旅游业营业执照(下称废止营业执照);甲市政府则驳回A公司使用执照之申请(下称驳回使用执照申请),并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4条规定,命A公ꔊq立即全部停止对外营业(下称命停止营业)。请问:
一、A公司不服中央主管机关废止其营业执照,应如何为行政救济?
二、A公司不服甲市政府驳回其使用执照之申请,应如何为行政救济?
三、A公司不服甲市政府命其停止对外营业,提起诉愿,经诉愿决定机关以停止营业处分违反比例原则为由,予以撤销,甲市政府得否提起行政诉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