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5-2 黄昭元 国际公法 期末考

楼主: amandashih (拜托让我抢到票)   2017-06-24 03:03:37
课程名称︰国际公法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黄昭元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6/06/23
考试时限(分钟):150(延长30分)
试题 :
一、 简答题(50%)
说明:请从下题目中选出至少五题(每小题10分),依国际法分析各小题叙述是否成立,
并扼要说明成立或不成立之理由。
1. 联合国大会决议是由联合国会员议决通过,其效力相当于条约,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都
应该受拘束。
2. 假设A国于1991年独立,并加入联合国。A国于2000年主张:其不是1982年之联合国海洋
公约(1994年)生效之缔约国,因此不受到公约有关12海浬领海之限制。另开始主张:即
使12海里领海规定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法,但因为这项习惯法产生于A国建国之前,故A国不
受拘束。
3. 中国政府在1941年12月9日正式对日本宣战,于“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中宣示
:“…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关系
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中国政府因此主张:1895年中、日两国间缔结的马关条约当
然无效。
4. 立法院依宪法第63条议决通过条约案后,即等于是我国正式批准该条约,并使我国于
国际法上受该条约之拘束。
5. 假设有某一总统候选人主张:“1.台湾不是主权独立国家,2.与中国谈判,成立邦联
”。请问此两点主张在国际法上是否一致?或有矛盾?理由?
6 A国总统主张A国与邻国B国之间兴建万里高墙,以阻止B国人民偷渡进入A国,并要求B
国应负担一半经费,B国政府拒绝。A国政府因此宣布不再承认B是国家,也不承认B国政府
。请问A国之不再承认“B国”及“其政府”,在国际法上是否能成立?
7. 中国政府主张:于明朝完成的“顺风相送,指南正法”一书,有一则有关福建往琉球
的航路,记载了钓鱼屿(及钓鱼台)、赤崁屿(及赤尾屿)的名称,足以证明中国人是最
早发现、命名和利用这些岛屿者。因此钓鱼台的领土主权归属于中国。
8. 原位于塞尔维亚(Serbia)境内的柯索夫(Kosovo),于2008年2月宣布独立。因违反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保障的各国领土完整,因此其片面宣布独立,当然违反国际法。
9. 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ICJ)是联合国所属机关,也是最重要的国际法院,不管是国家
间、国家与国际组织间或是其他国际法主体间的任何争端,都可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无
须得到被告方之同意。
10. 联合国宪章第1条第1款、第2条第3款及第六章明文规定各国有和平解决争端之义务,
此规范具有绝对法(jus cogens)的效力,因此当代国际法已经绝对禁止战争。
二、 实例题(50%)
2009年10月22日,台湾与美国各自透过“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表处”与“美国在台协会”
签订“美牛进口议定书”,台湾同意开放进口30呕龄以下的美国带骨牛肉、内脏及绞肉。
翌日卫生署(现改成卫生福利部)随即宣布上述开放措施,引发许多反对意见。
2010年1月,立法院在朝野立委合作下,修正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1条,规定10年内发
生过狂牛症地区的牛只,其头骨、脑、脊随、绞肉及内脏等六大高风险部位,都不得进口
台湾。由于美国属于上述第11条所称“10年内发生过狂牛症地区”,因此将受到上述修正
条文之限制。
美国在台协会随即表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与多项研究报告,都认为美国牛肉(包括绞肉
、内脏和加工产品)已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法院的修法与国际规则不符。如果台湾继
续禁止美国牛肉进口,将违反上述协议之国际法义务,也会影响台湾的国际信誉。美方仍
将要求台湾遵守原先承诺,履行美台间签定的牛肉进口议定书。
请问:
(1)从缔约主体及代表机关判断,上述美牛进口议定书是否为国际法上之条约?(10分

(2)依我国现行法,上述议定书是否应送立法院审议?立法院得否实质修改(例如删除
、增加或变动部分条文)上述议定书内容?(20分)
(3)(上述议定书与修法后的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11条(2013年5月全文修正为食品安
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冲突,我国行政机关及法院应优先适用合一规定?(10分)
(4)立法院修法后,在国际法层次上,台湾是否有履行上述议定书之义务?(10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