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4-1 蔡季廷 国际公法 期中考

楼主: innightmare (teleny)   2015-11-20 23:51:13
课程名称︰国际公法
课程性质︰政治系国关组必修
课程教师︰蔡季廷
开课学院:社会科学院
开课系所︰政治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5/11/19
考试时限(分钟):130分钟,必要时,得延长之
试题 :
注意事项
1.可参考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缔结法、与释字329号解释文与理由书
2.得以英文作答
一、国际法与死刑存废
  在我国,死刑仍然存在,并受到超过八成以上的民众支持。至于在其他国家的状况中
,美国有18个州与哥伦比亚特区废除死刑;但联邦法与剩下的2/3个州均保有死刑。在国
际刑事法院或其他特别战犯审判法庭,如前南斯拉夫或卢旺达特别刑事法庭等,则都没有
死刑的惩罚。在2013年7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67/176(2013)号决议,呼吁仍保有
死刑的国家,应暂时停止执行死刑。该项决议共获得111票支持、41票反对、34票弃权。
目前,在过去十年中,全世界则是114个国家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
  在欧洲47个欧洲理事会的成员国,均已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其中,拉脱维亚是在
2012年废除死刑,在废除死刑之前,最后一次执行死刑的时间是在1996年。而在南非,
只有少数邦在非常例外的情况,尚保有死刑。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在2013年4月的报告指出,有97个国家已经完全废除所有犯罪的
死刑;10个国家废除普通犯罪中的死刑;至少36个国家在过去十年都没有执行死刑;59
个国家保有死刑。在2007~2012年间,大部分的死刑执行都是在中国、伊朗、伊拉克、沙
乌地阿拉伯与美国。另外据统计,2008年时共有52个国家判决死刑,但实际在当年执行死
刑判决的为25个国家。不过,印度和斯里兰卡在停止执行死刑后,又恢复执行死刑。
  我国于2009年批准“公民与政治权力公约”,该公约第六条部分规定如下:
  ‘人人皆有天赋之生存权。此种权利应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无理剥夺;
   凡未废除死刑之国家,非犯情节最重大之罪者,且依照犯罪时有效并与本公约
   规定及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不牴触之法律,不得科处死刑;
   本公约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而延缓或阻止死刑之废除。’
此外,“两公约施行法”第二条规定,“两公约所揭示保障人权之规定,具有国内法律
之效力。”又,我国尚未批准加入的1998年通过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
议定书第一条规定,“在本议定书缔约国管辖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被处死刑。每一缔约国
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其管辖范围内废除死刑。”截至2014年为止,第二任择议定书共有
81个缔约国批准加入。
  1.请简述习惯国际法的定义与要件。(8%)
  2.我国批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欲透过友邦存放批准书于联合国祕书处
但遭退件,是否影响该公约对我国的国际法拘束力与内国法位阶?(15%)
  3.请问依据上述简单的统计数据与相关背景资料,详细说明我国是否受到相关废除死
刑的规定与国家实践所拘束?(25%)
  4.不论妳/你认为我国是否应受到废除死刑规定的拘束,从上述资料来看,废除死刑
是否具有区域习惯国际法的地位?(5%)
     ̄ ̄
  5.“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第二条规定,“本议定书不接受任何
保留,唯在批准或加入时可提出这样一项保留:即规定在战时可对在战时犯下最严重军事
性罪行被判罪的人适用死刑。”法国在发生2015年11月13日的恐怖攻击行动后,法国总统
欧兰德已表示,既然ISIS已对法国开战,“我们将身先士卒作战,我们将毫不宽贷。”此
外,教宗方济各也在回复意大利宗教电视台的电报上说,“这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碎片之
一,宗教信仰也无法正当化这些事件……犯下这些案件的不是人类,我和所有的法国人同
在,我热爱他们。”假设法国提出一项条约保留:反恐战争期间,法国将恢复对于所有犯
下恐怖主义相关犯罪者,得处以死刑。请问:
  (1)该保留是否有效?(7%)
  (2)除了提出保留外,法国可否援引情况的基本改变为由,终止“公民与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15%)
参考法条:“联合国综合性反恐公约”草案第2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所称的犯罪,是指任
和人(any person)以任何手段非法故意致使:(a)人员死亡或人体受到严重伤害;或(b)
包括公用场所、国家或政府设施、大众运输系统、基础设施在内的公共或私人财产受到严
重损害;或(c)本条第1款第2项所述财产、场所、设施或系统受到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
钜额经济损失,而且根据行为的性质或背景,行为的目的是恐吓某地居民,或强迫某国政
府或某国际组织作为或不作为。
二、国家与政府承认
  1916年7月30日,“厉害山谷铁路公司”(Lehigh Valley Railroad Company)在运
送俄国用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所需的炸药时,炸药于运送过程中发生爆炸毁损,导致俄国遭
受极大的损害。1917年2月,莫斯科发生普遍性的暴动和骚乱,俄国国会遂决议成立新的
临时政府,以恢复首都秩序。但在新政府成立后9个月,始终无法恢复政府权威。1917年
10月,由列宁所领导的革命推翻了当时由Kerensky所领导的临时政府。但美国不承认革命
后的政府,原本的临时政府才是美国所承认的俄国政府。
  Boris Bakhemeteff在1917年7月5日,正式成为俄国临时政府的驻美大使直到1922年
7月30日退休。其后,俄国临时政府改派Ughet为驻美大使。1918年Bahemeteff在美国地方
法院以“厉害山谷铁路公司”违反运送契约为由,请求该公司负损害赔偿之责。“厉害山
谷铁路公司”以临时政府已经没有掌握俄国权力为由,请求法院驳回该起诉。美国与其后
的苏联,直到1933年11月16日始正式建交。
  6.请简述国家承认与政府承认。(7%)
  7.请问1918年诉讼时,那批炸药的所有权是谁的?(5%)若妳/你是本案法官,是否
会驳回俄国临时政府的请求?(7%)若本案审理拖到1934年,妳/你会如何为判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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