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 skyseajeans违反板规Ch.5第12条(2)

楼主: trees880098 (王品台朔)   2015-11-13 22:39:36
处分人:板主
受处分帐号:skyseajeans
主文:
skyseajeans违反板规Ch.5第12条(2),水桶90日。#1MGQTyRH劣退。
违规事实:
skyseajeans于本板发文“#1MGQTyRH”(时间Tue Nov 10 16:14:50 2015),内容为“如
需洪瑞灿老师的民法概要期中考试题与解答,请来信,谢谢!”。
嗣板友去信表示需求,收到受处分帐号2015/11/12 00:28:13发出,载有
“你好,
考题为去年度的民法概要期中考考题,选择题有正确选项,申论题有答案与更正,及阅读
题组附件,下图为阅读附件。
考题为550元新台币,限于 11/12 当日下午三点前转帐,转帐后请以站内信告知转帐号码
及email,考题将于11/12当日 19:00前寄至email。
银行代码 822
帐户号码 XXXXXXX41196
谢谢!”
等语之回信。
理由:
按“提供考古题或笔记者严禁主动要求以现金购买,于本板提供之试题及笔记除原核定发
放之奖励金不得要求任何报酬,违者劣文退回 + 水桶90日。”板规Ch.5第12条(2)定有明
文。
就文字观察,“#1MGQTyRH”之内容无要求以现金购买之意,按一般人使用本板之习惯及
遵守板规使用之一般想法,应为需要者即可去信无偿取得。
然有网友据此去信提出需求后,收到如事实所载11/12一函,其要求以新台币550为对价,
转帐后始以电子邮件方式交付考题,该当提供考古题主动要求以现金购买之构成要件。
爰依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8条第1项前段、同规则第11条第1项
、板规Ch.5第12条(2),处分如主文。
104年11月13日
板主 trees880098
如对此处分不服者,得依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12条第1项、第
18条第1项第1款,向群组长highlight申诉(NTUACOURSE无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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