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3下 蔡季廷 国际公法 期末考

楼主: a22525740 (小杜)   2015-06-25 13:05:41
课程名称︰国际公法二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蔡季廷
开课学院:社会科学院
开课系所︰政治学系国际关系组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5年6月25日
考试时限(分钟):130分钟,必要时,得延长之
试题 :
除国家责任法草案外,禁止参考其他资料
A国和B国在2013年签订了“双边投资条约”;在该投资条约中,除了约定以“赫尔规
则”作为保障两国直接投资人的条件外,双方也在投资条约中提到“尊重双方的劳工、环
境与人权保护规范”。此外,B国在近日尚另外批准了“废弃物公约”。废弃物公约中规定
,“本公约的宗旨和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并让环境免于受到因废弃物的收集、运
输、处理、储存或倾倒的损害。”同时,该公约也规定,在2015年后不得再输出任何废弃
物至他国。为遵守“废弃物公约”,B国政府遂制定了全国性的“废弃物计画”。在该计画
中,将不同产品制造商依据其制程污染性质分为三级,以课征不同的“废弃物税捐”。其
中,有关“核废料与其他经B国政府认定有高度污染环境风险的有机物质”的废弃物,均被
课予最高废弃物之税率。
又,依据B国新的“废弃物计画”,由于所有被课征上述最高废弃物税率的厂商,均为
A国在B国直接投资的厂商,因而引发A国投资厂商与政府的不满,并要求B国修改“废弃物
计画”。此外,A国在B国直接投资的厂商,为抗议B国的废弃物税捐不公,不再依据废弃物
处理标准程序处理相关废弃物。约过了一个星期后,B国与其邻近的C、D两国,均开始出现
食物污染与空气品质恶化的现象,因而引发B国人民在各处抗议A国厂商的行动。在抗议过
程中,B国人民要求A国厂商滚出B国,并要求B国政府应对A国投资厂商施加更严厉的措施。
甚至,B国人民也曾经对于少部分的A国厂商有攻击的行为。
B国政府眼见抗议行动有演变成为全国暴动的可能性,且C、D两国又认为B国没有尽到
落实“废弃物公约”防治污染的义务,要求B国应对C、D两国负赔偿责任;否则,将对B国
祭出贸易报复。于是,B国政府决定直接以军队进驻接管并征收所有A国厂商的工厂与设备
,以平息国内人民的愤怒。另外,B国也随后拍卖A国厂商的设备,以应付C、D两国可能进
一步的赔偿要求。A国政府在得知B国以军队接管征收A国厂商的工厂与设备后,旋即要求B
国在七日内,依据AB两国的双边投资条约赔偿A国厂商;否则,A国将同时祭出武力与经济
制裁。
B国的“爱国团结会”成员,对于A国政府的“跋扈”行径非常不满,岁在A国境内发动
恐怖攻击A国政府军发生多次的武器交火。但“爱国团结会”的成员仍然寡不敌众,遭到A
国政府以优势的燃烧与子母弹火力予以歼灭。B国政府表示抗议,认为A国对待“爱国团结
会”成员的方式已违反“罗马规约”,呼吁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应将A国总统予以起诉。
请依据现行国际法之相关规定与法理,回答下列问题:
一、何谓“赫尔规则”?(5%)若妳/你是A国政府的法律顾问,是否会主张B国的“废弃物计
画”违反AB两国间的双边投资条约?(16%)
二、何谓“善邻原则”?(5%)又,除了“废弃物公约”外,若B国境内的投资厂商会产生“
核子废料”十,B国可能还要受到什么条约的规范?(5%)最后,妳/你认为CD两国对B国政府
的求偿,是否有理由呢?(16%)
三、何谓“合法的武力威胁”?(7%)A国政府可否以自卫权为理由,以武力方式介入保护A
国在B国的投资厂商?(16%)
四、A国总统可以被国际刑事法院起诉的条件为何?(7%)若妳/你身为B国政府的法律顾问,
会如何帮助B国政府主张A国有违反战争法的规定呢?(16%)
五、(半送分题)学了国际公法一年后,世界还是有违法战争、人权迫害时有所闻、以及WTO
的杜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我觉得蔡季廷教的国际公法,在国际关系上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毕竟,国家根本只会追求自己的利益。请妳/你从这一年来所学过的国际法法理,评论国
际法的发展,以及以上这句话。(提醒:请从学理出发,切勿褒贬国际公法课程的教学本身
;且没有默认任何妳/你应该要赞同或不赞同的答案,也绝对不会因为特定立场,影响评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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