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3-2 汪信君 海商法 期中考

楼主: JamesBondDai (戴PP)   2015-04-21 15:23:28
课程名称︰海商法
课程性质︰法律系必修
课程教师︰汪信君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4/4/21
考试时限(分钟):100分钟
试题 :
准带六法、切勿抄题
帕蓉海运公司以其所有之五千吨太平号轮载运A、B、C等人之货物
同时另有甲乙两名乘客。于航行途中预计由X港出发,途经Y港停留
卸载货物后,再抵目的港Z港。途中于X港航行至Y港期间,因船长
操作不当而遭逢海难经某丙海运公司救援脱离险境而应支付救助报酬
两百万元,在此海难事故中船长为使船只减轻重量又故意投弃A部分
货物而使船舶所有人应负担共同海损分担额为两百万元。经救援完成
后,继续航行至Y港前又因船长之操作船舶不当而与劳力世海运公司
所有之光荣号发生碰撞,进而导致光荣号受损共计达五百万元、光荣
号上载运D所有之货物价值达四百万元毁损,并因船只延误致使光荣
号上载运之E货物延误到港而受有延迟损失达一百万元。乘客甲与乙
亦于此次碰撞事故受有体伤共得请求赔偿五百万元。后船舶至Y港后
卸载B之货物后,继续往Z港航行。于航行期间复又因海员疏失致使
承运B所有之毒性化学原料外泄至海上,除原料价值共计五百万元外
,相关清除费用达一千万元。于运抵目的港时C所托运之货物,其载
货证券持有人F发现与载货证券所记载之货物价值短少五百万元,而
应由帕蓉海运公司负担赔偿义务。
试问:
(1)船舶所有人如欲对于前述各项债权主张责任限制,应如何主张?
(2)抵达Z港后,其船舶历经数次海难事故,经估价仅剩一千万元时,
则各债权人对此船舶主张海事优先权,其受偿顺序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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