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3-1 詹森林 民法债编总论一 期末考

楼主: lkkl555 (柴犬)   2015-01-15 17:37:39
课程名称︰民法债编总论一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詹森林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5/1/15
考试时限(分钟):110
试题 :
请注意:仅得参考六法全书,但不限版本。
一、甲委托乙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手续,因而交付印鉴章、权状及户籍誊本等证件,
乙擅自盗盖该印章于借据上,并以该借据向丙借款100万元;乙又擅自利用该印鉴章、权
状及户籍誊本将该房屋及土地设定抵押权予丁,以向丁借款200万元,并以前述抵押权为
担保。请问:如丙及丁均为善意之第三人,则丙、丁得否请求甲清偿借款各100万元及
200万元?丁于甲拒绝清偿时,得否拍卖该屋及土地?(35分)
二、甲之代理人以甲之名义将甲之房屋以800万元出卖予乙,业已交屋,但尚未办理移转
登记。其后,甲又自行将该屋出售予恶意之丙,价金1000万元,并立即办理移转登记。请
问:甲、乙及甲、丙之二买卖契约效力如何?甲、乙、丙三人间,有何权利义务关系?
(35分)
三、甲出卖其土地予乙,土地已经交付,乙并已在该地上兴建房屋一间,但土地在移转登
记前,遭第三人查封,故甲未办理该地所有权之移转登记,乙亦因而保留部分价金尚未支
付。嗣该第三人之查封经法院依法撤销,但甲、乙发生争执,遂未继续旅行买卖契约之义
务。其后,甲将该土地赠与且移转登记予丙。请问:(30分)
1 丙得否请求乙拆屋还地?
2 如丙请求拆屋还地,则乙于该屋经丙拆除后,得否向甲请求赔偿因房屋被拆所生之损害?
作者: strangerking (strangerking)   2015-01-15 23:48:00
安安 下礼拜还要上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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