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师︰蔡宗珍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4/01/12
考试时限(分钟)︰110min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请简要但完整地说明下列叙述之谬误(请适当引据相关宪法或大法官解释):
(每小题8分)
1. 制宪权与修宪权均为国民主权的彰显,是人民固有的权力,因此修宪机关得
依宪法所定修宪程序修改所有宪法规定,修宪内容不受任何限制。
2. 我国现行宪法所定宪法之修改,应由立法院或任务型国民大会提出宪法修正
案,经公告半年后,经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
票过半数为之。
3. 依据大法官之见解,总统改选后新任总统就职时,以及新任立法委员第一次
集会前,行政院长均负有率领行政院会议成员向总统提出总辞之宪法义务,
总统并无不准总辞的裁量权限。
4. 各级法院法官均负有守宪、护宪的义务,因此本于法官身分,凡依其合理之
确信,认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或命令牴触宪法者,皆得提出客观上形成其确信
法令违宪之具体理由,声请大法官解释。
5. 宪法基本权中的自由权、财产权保障,首先是一种主观防御权,其应具客观
第三人效力,不仅是间接第三人效力而已。
6. 多数决原则是民主原则得以运作的技术性凭借,其中加权多数决要求比起普
通多数决要求,更能符合民主之本质,也更合理。
7. 法治国原则下,基于法安定性之要求,所有法规范均不得溯及生效,且不管
是构成要件之溯及连结,抑或是法律效果之溯及适用,均牴触法规禁止溯及
既往原则而违宪。
8. 我国1997年第四次修宪后,宪政体制改采法国双首长制模式,总统认为立法
院 悖离民意时,即得解散立法院,并无任何时间与条件之限制。但由于宪法
明定总统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应有行政院长,或行政院长与相关部会首长之
副署,因此总统解散立法院之命令,仍应由行政院长副署。
9. 我国宪法虽有诸多基本人权之保障规定,但所有宪法基本人权之实现仍得先由
立法者制定相关法律以为凭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宪法基本人权保障便无法
落实。例如,集会游行法便是保护宪法集会游行自由所必要的保障基本人权的
法律。
10.我国宪法下的覆议制度与美国宪法下总统的否决权相当,因此我国宪政体制下
亦可能出现美国从宪政实务发展出来的“口袋否决权”。
二、甲研究近代史,认为官方历史将孙文先生定为“领导革命、推翻满清、创立中
华民国”的最大功臣是错误的史观,为了表达自己的意见,甲在竖立于某公共
场所的孙文铜像上喷洒红漆,并写上“滚出历史”几个醒目大字。甲随即遭检
察官依刑法第160条第2项“意图侮辱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而公然损坏、除
去或污辱其遗像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之规定
提起公诉,甲最后遭法院判决6个月有期徒刑确定。甲认为刑法第160条第2项
规定侵害其受宪法保障之基本权而违宪,而法官无视宪法基本权保障之精神而
判决他有罪,也构成违宪。
1. 请解析甲前一主张(即刑法第160条第2项规定违宪)是否有理由的宪法具体思考布
骤(应指出基本权名称)。(15分)
2. 我国体制下,甲得否以其所受到的有罪判决为由,声请大法官解释?(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