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3-1 沈冠伶 民事诉讼法甲上 期末考

楼主: grasscyc (淼)   2015-01-09 17:20:11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上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沈冠伶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4.1.9
考试时限(分钟):110 min.
试题 :
◇注意:
△希按题号顺序,写明题号作答
△仅可参考未附判解之六法全书作答
一、S1…S2等20人为高雄县林园乡之乡民均属该乡农会A之会员,其理事长S1以A农会为
原告,起诉列P为被告,于101年10月1日向受诉法院陈述略称:P股份有限公司所属
化学加工场在林园乡附近,近二年来经常排出臭气污水,使S1至S20等人之耕地受污
染,各受不同程度之损害,且仍持续发生危害中。为此,该等人授权由原告起诉,
请求法院判命P赔偿S1…S20等人所受损害总额200万元(第一项诉之声明);并命P
今后不得再排出臭气污水,以制止其持续危害当地包含S1…S20等人及目前耕地尚未
发生损害之其他农民全体(第二项诉之声明)。问:(20%)
  1.本件诉讼之诉讼标的为何?如何区辨诉讼标的有几个?
2.假使在上开诉讼上系属中,S2又向该管法院诉请判决命P赔偿十万元,并不得续
  为污染耕地之行为(下称“后诉讼”)。在此情形下,如何判断后诉讼是否违反
民诉法第253条之规定?受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二、原告甲于101年10月1日,列乙为被告,向该管法院起诉,声明求为判决“乙应将A屋
返还予甲(下称“声明一”),并支付甲六万元(下称“声明二”)”,主张事实
略为:甲于99年9月1日将A屋交给乙占有使用,约定乙应于一年内返还该屋;又,乙
于同日签发面额各为二万元之支票共十二张交与甲收执、票载日期分别为100年9月
20日起之每月20日,讵料乙迄今尚未返还A屋;而甲所执该等支票中票载日期最后之
三张均未获兑现,为此提起本诉,基于租赁物返还请求权(a权利)及票款支付请求
权(c权利),请求判决如声明所示等语(下称“前诉讼”)。对此,乙答辩称:乙
未曾向甲承租A屋,亦无租金债务,所以甲之请求为无理由等语。问:(30%)
1.甲之起诉已否表明诉讼标的?其诉讼标的为何?受诉法院应如何使诉讼标的特定?
2.设受诉法院审理之结果,认为甲对乙有借用物返还请求权(b权利),而无租赁物
返还请求权。于此情形下,受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三、甲将乙列为被告,起诉请求乙应返还甲新台币1百万元(以下称此为“前诉讼”),
其事实及理由略为:甲曾于102年12月1四贷予乙新台币1百万元,惟约定还款日期届
至后,经多次催告,乙迟迟不返还借款;乙则抗辩:于诉讼系属后,保证人丙就该
笔债权之款项已基于保证关系对甲清偿,故甲对乙应已无债权云云。问:(30%)
1、甲如不争执乙之上开抗辩,受诉法院是否应迳驳回原告之诉?或应为其他适法处
理?
2、丙如于前诉讼系属中,另行提起后诉讼,请求乙应清偿1百万元,后诉讼有无违
反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
3、乙于言词辩论期日向后诉讼之法院陈述称:前、后二诉讼并非同一事件。此项乙
之陈述对该法院有无拘束力?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四、甲将A屋出租给乙开设咖啡厅之用,租期约定自民国(以下同)100年1月1日起至104
年12月31日止。甲不拟再续租,且担心乙于租约到期后不立即返还A屋,而有碍甲个
人之利用,遂于104年1月9日以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声明如下:一、乙应于
105年1月1日前将A屋腾空迁让返还予甲;二、乙应给付甲自105年1月1日起至将A屋
返还予甲之日止,按月计算相当于租金三万元之不当得利。乙则抗辩:租期尚未届
至,且乙从未有任何违约事由,亦遵期缴纳租金每月新台币(以下同)三万元,甲
之起诉实无必要,请求法院驳回原告之诉。问:受诉法院应否就上开声明为本案之
实体审理?是否应依乙之抗辩驳回原告之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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