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民法债编各论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范围:买卖
开课教师:徐婉宁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二三四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3/4/17
考试时限(Mins):100 min
附注:可以带法典
试题本文:
(一)甲明知其库存的钢筋有辐射污染,仍使用该批钢筋为A屋的建筑材料。A屋建成之后,甲并将其卖给不知情的乙。于A屋交付之并移转登记六年后,乙始发现A屋是辐射屋。请附理由说明,乙可对甲主张何种权利?(50分)
(二)甲欲购买建商乙之哈佛四季建案中的A栋9楼,甲向乙表明其看中哈佛四季一层一户100坪,出入住户单纯,且入住豪宅可以彰显自己的身分,所以纵使售价高于其他建案,仍愿意购买。于买卖契约成立后,没想到因为销售状况欠佳,乙认定销售不好是因为每户100坪总价太高,一般人难以负担,于是乙决定把尚未售出的其他楼层,变更设计为一层5户。甲得知后甚而愤慨,数度要求乙改回原设计,然乙坚拒,甲愤而主张拒绝受领并拒付价金,且要求解除契约,并请求损害赔偿。然乙主张A栋9楼面积并未短少,其已依债之本旨提出给付,要求甲支付价金、受领标的物,并请ꠊD损害赔偿。分析甲乙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