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02 黄程贯 劳动法 期末考

楼主: joannaok (Jing)   2012-07-01 15:20:56
课程名称:劳动法
课程性质:财法组&法学组 组相对必修
课程范围:个别劳动法
开课教师:黄程贯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2.06.21(四)
考试时限(Mins):16:10~18:00(110mins)
附注:可参考法典
试题本文:
一、 某甲受雇于适用劳动基准法之乙公司,由基层做起,一直累迁至公司经理,
不过乙公司乃是采取军事化管理,经理人之上下班时间与进出工作场所皆严格控
管,外出一律须得乙之批准。此外,甲向来十分关心同事劳工之权益,故近年来
亦筹组工会,并任理事长,时时代表劳工与乙进行谈判,争取劳工权益,也常与
乙有不愉快的冲突产生,乙极欲赶走甲,但却一直抓不到甲工作上的毛病。今年
第一季适逢经济不景气,乙公司产品订单下滑三成,甲担心公司会裁员,故主动
前来与乙协商是否实施无薪休假或缩短工作时间,以助公司度过难关时,在其要
求皆遭乙严厉拒绝后,曾与乙有言语冲突,并辱骂乙为“无血无眼泪的资本家”、
  “垃圾”、“你他妈的没良心”,双方不欢而散。二周之后,乙拟妥裁员计划,并
非常愉快地将甲列入第一波裁员名单内,当天即公告公司裁员计画与标准,翌日
发函予甲终止契约。经甲前来抗议后,乙表示:1、公司与甲之间乃是委任契约,
并无劳动基准法之适用,依民法第 549 条第 1 项规定得随时任意终止契约;2、
纵使甲有劳基法适用,公司事实上确有业务紧缩之情事,本可依劳基法第 11 条
第 2 款终止契约,纵未预告,终止亦有效;3、至于乙是否因讨厌甲任工会理事
长而常与乙有冲突,遂终止其契约,并不重要,因乙确实有业务紧缩之事实,依
法本得将甲解雇; 4、另外,甲虽指出公司解雇劳工后,却又看见有新劳工入厂
工作,故乙实无解雇必要云云,乙表示其实并未雇用新劳工,而只是向派遣公司
暂调派遣劳工前来支援工作,与是否有解雇劳工之必要,二者不能混为一谈;5、
二周前,甲前来与乙协商时曾对乙有重大侮辱情事,有录音为证,故乙亦可依劳
基法第 12 条第一项第二款终止契约。试分析乙之终止是否合法有效?理由何在?
(本题60分)
二、请问法律上判断工资的标准为何?又,雇主违反劳动基准法第 32 条第 1 项之
  程序规定,或逾同条第 2 项之加班总时数限制的加班费给与,得否认定为工资?
  (本题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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