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让人恸心的新闻

楼主: spicy3 (坍塌)   2007-06-30 11:04:59
苏建和3人 改判死刑   记者萧白雪/台北报导
缠讼十六年的苏建和案大逆转,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昨天将再审获判无罪的三
人改判死刑。法官并未当庭收押苏等三人。
判决指出,苏案三人共同将吴铭汉夫妇乱刀杀害,手段凶残,心态恶毒,令人
发指,“本院斟酌再三、再三斟酌,求其生而不可得”,才依强盗杀人罪判处
死刑。声援团体誓言“上诉到底”,绿委建请总统特赦,检方则说“这是公平
的判决、迟来的正义”。
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三人(均卅五岁)昨天在声援团体陪同下,穿着有“
无罪”字样的背心,手持玫瑰花,从长老教会步行到高院聆判。法官宣判后,
三人表情木然,法庭内一片寂静。律师团在法官退庭后,将律师袍反穿走出法
院指“司法黑暗”,律师苏友辰更痛批“司法改革个屁”。民进党立委则建议
陈水扁总统对苏案特赦。
本案更一审审理期间,国际鉴识专家李昌钰曾出庭作证,指“不排除一人一刀
所为”。但合议庭认为是臆断,不予采信。
高院昨改判苏案三人死刑,主要理由是三人与已被枪决的同案共犯王文孝在未
受刑求下曾自白犯罪,自白中有许多外人无从得知的私密内容,且与相关事证
吻合;而法医研究所也认定本案是两人以上、分持三种凶器犯案,因此认定苏
建和等三人是凶手。
苏建和等三人被控在八十年三月深夜侵入台北县汐止市吴铭汉夫妇住处行窃,
惊醒夫妇俩后,为杀人灭口,由窃盗变成强盗杀人,八十四年二月经最高法院
判处死刑定谳。后因前法务部长马英九认判决有瑕疵,由检察总长三度提起非
常上诉,都被驳回,直至九十二年一月才再审改判无罪,并释放已经羁押了十
一年半的苏等三人。
【2007/06/30/联合报 】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义)   2007-06-30 16:17:00
记者不能也不该审判 这是法뀠记者是否该尝试法院判决 待考有几句漏字,总之我想记者应做之事,尤其在这种专业性制度性非常缜密的社会事件,能扮演提供社会不同思考的脚色已是非常尽责的表现,若欲影响并将事件导向特定结果,所带来的危险,我个人认为比可能的平反的正义大上许多。
楼主: spicy3 (坍塌)   2007-07-01 02:19:00
我觉得不是要记者判准或判决,而是深度报导的可能性要体现而且,正义不需平反,它本来就在那了可是非常谢谢则敬的回应啊:~~~要不我就把版弄严肃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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