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8/1同志冲户政

楼主: bowyo (又)   2014-08-08 14:54:47
因为有看到政大学生,
所以打了一篇文章整理,
希望大家可以看看~
这则新闻整个被冷落了
http://goo.gl/nWbDq9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7个国家将同性婚姻合法,法律应作为保障人权的依归,而非压迫人权的工具。8月1日七夕情人节前夕,将近三十对同性伴侣于早上现身台北市中正区户政事务所,手拿着婚姻书约一同去柜台要求登记结婚。
其中有两到三对同性伴侣真心想借此让国家机关知道民法不修法的结果,将会使真心相爱的同性伴侣无法结婚,确认欲进入诉讼程序。但因台湾现行民法修正草案仍在立法院延宕,因此办理结婚的同性伴侣皆收到拒绝处分书。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筹组的义务律师团将代表其中3对同性伴侣,提请准许登记结婚之诉愿,目标是透过司法诉讼途径,争取台湾同性伴侣的婚姻权。此外,仍试图进行行政诉讼,愿意以法律救济的方式继续拼搏。或者希望由大法官释宪,以求继续推动婚姻平权草案。
婚姻平权诉讼律师团召集人、伴侣盟执行长许秀雯律师表示,将与潘天庆、陆诗薇几位律师组成律师团,协助同性伴侣采取法律行动,且模拟法庭也宣告《民法》限制同性伴侣结婚、收养子女等相关规定违宪。召集人许秀雯律师呼吁政府及司法应参考民间版释宪文,让我国迈向婚姻平权。
台北市民政局局长黄锦茹表示,台北市政府尊重同志诉求,但仍会依照现行中央主管机关法令处理;目前民法修正草案仍在立院审议中,如果法案通过,民政局将配合办理。台北市中正区户政事务所主任林聪明则指出,电脑的户政系统是依照民法1男1女婚姻来设计,因此同性要登记结婚,从输入身分证字号时就出现问题,系统无法送出。他们尊重伴侣盟今天的行动,但希望能够不妨碍一般民众办事。
仅管在场有民众抱怨耗费公务时间,主办单位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发言人简至洁表示,到户政事务所进行结婚登记是一项完全合法的行动,同志身为公民即有权使用户政服务、申请结婚登记。况且,台湾一天没有婚姻平权,成千上万的同志伴侣就得“非常不方便”的动用所有个人资源,即使如此也不见得能够保全家庭,希望到户政事务所办事稍被拖延时间的群众,可以体会同志长年来被排拒于国家体制大门外、不得其门而入的心情。
许秀雯律师表示,世界各国实现婚姻平权的途径大致上有立法与司法两种,伴侣盟草拟的婚姻平权民法修正草案目前迟迟尚未排入议程,但“平等不能再等”,此次伴侣盟发起同性伴侣到户政机关集体进行结婚登记行动,主要是要让社会大众知道,同性伴侣真实地存在于台湾社会各个地方,也有结婚成家的渴望与需求。虽然今天同性伴侣无法顺利登记结婚,但这么多同性伴侣“被公家机关拒绝登记”的事实本身已相当程度凸显婚姻制度排除同志伴侣的不公平与荒谬,后续选择进入诉讼程序的个案,也将进一步凝聚平权运动挑战现行司法体系、谋求改革的动力。
其中参与登记结婚的吕欣洁说,“我可以随便就和路上的陌生男性结婚,但是我和陈凌(女性伴侣)住在一起这么久,却遭到拒绝,真的很不公平。”而其中女同志方敏的妈妈出席当证婚人,并将对戒赠予这对新人。方敏的妈妈说,“因为我爱我女儿,希望她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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