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近期有几次对场上的犯规/冲突进行了场外加罚,例如:禁赛、罚款
Antetokounmpo头球事件
在8/12的公鹿vs巫师例行赛中,字母哥在第二节剩下8分50秒时对巫师中锋Moe Wagner使用了头球(一般),效果显著。
他也因此吃了二级恶意犯规直接被驱逐出场,事后还被联盟加罚了一场禁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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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roder偷桃事件
在8/30雷霆vs火箭的第五战中,Schroder对Tucker使出了一招猴子偷桃。效果似乎不太显著,后者随即对前者使出了头球(弱)作反击。
结果Schroder吃了二级恶意犯规,Tucker吃了技术犯规,两人都直接出场,事后还都被联盟罚了25000美元。
欧尼尔也公开在节目上批评Schroder打球不带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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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个事件的处罚感觉都很合理,毕竟联盟要杀鸡儆猴,避免同样的事件再次发生。
不然以后大家都这样搞,我干脆直接去看MMA。
禁赛的效果最好,像字母哥就因此很后悔自己的行为,公开表示说如果能重来他不会那么做。
BUT!人生最厉害就是这个 BUT!
有一个人,对敌队主将受伤的脚使出了踩踏。
有一个人,对敌队主将的脖子使出了二连劈。
所以联盟对其做出了禁赛(X)
所以联盟对其开出了罚款(X)
所以联盟对其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O)
所以说,联盟对犯规/冲突的场外加罚标准是什么呢?
要比牌子的话,MVP + DPOY + 全联盟第一的字母哥牌子应该更大?
要比犯规危险性的话,踩踏+二连劈应该都不比偷桃安全?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