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乔丹:相信中国法律能保护我姓名权

楼主: AirLeBron6 (中立球迷)   2013-04-11 00:16:04
乔丹:相信中国法律能保护我姓名权
http://www.dfdaily.com/html/158/2013/4/10/975962.shtml
一年前,美国篮球传奇球星Michael Jordan一纸诉状将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乔丹体育)送上法庭。一年之后,当这桩官司开始淡出公众视线之时,“剧情”出现了
戏剧性的翻转。日前,乔丹体育方面证实,已于上月底正式起诉Michael Jordan,要求其
停止侵害乔丹体育名誉权的行为,并且赔偿经济损失800万美元,目前福建泉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官司影响乔丹体育上市
乔丹体育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2000年更名为乔丹
体育,是主要从事乔丹品牌运动鞋、运动服装及运动配饰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体
育用品生产商,总部位于福建。去年2月23日,Michael Jordan宣布向中国法院起诉乔丹
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不过,该诉讼自去年3月由上海市二中院受理至今一年有余,始
终没有正式开庭。
上个月底,乔丹体育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Michael Jordan停止侵
害乔丹体育名誉权的行为,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00万美元。4月2日,
泉州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乔丹体育表示此次起诉Michael Jordan是不得已的,“Michael Jordan先生针对我公司的
无端指责和恶意诉讼,对我公司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公司提起诉讼是希望以法律
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澄清事实,恢复乔丹体育的名誉权。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去
年2月,当Jordan对乔丹体育提起诉讼时,这个本土体育品牌距离资本市场只有一步之遥
。2011年11月25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就审核通过了乔丹体育IPO(首次公开募股)
的申请,按计划该公司将于去年3月底前正式挂牌上市,并有望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
体育用品企业。因为企业至关重要的商标陷入官司,为避免IPO时股价过低,乔丹体育暂
时冻结IPO进程。
乔丹体育认为Jordan在乔丹体育关键时刻的高调起诉致使乔丹体育IPO上市受阻,影响了
公司的商业发展计划,“如果Michael Jordan认为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应该先采取与
我方接触表达解决意愿或发律师函告知等谨慎措施,再提起诉讼。但Michael Jordan在法
院尚未受理前就通过媒体公开诉讼内容,专门设立网站进行大肆宣扬,指责乔丹体育蓄意
且毫无顾忌地滥用其姓名和形象,使很多不明真相的民众对乔丹体育产生误解,严重损害
了公司的名誉。”
在对乔丹体育的诉讼中,Jordan指控乔丹体育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滥用其姓名和形象,要
求乔丹体育停止侵犯其姓名权的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1万元。而此次对Jordan的诉
讼中,乔丹体育要求Michael Jordan停止侵害乔丹体育名誉权的行为,澄清事实,赔礼道
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00万美元。对于800万美元这个数字的界定,乔丹体育表示,“此次
索赔800万美元只是乔丹体育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Jordan尚未收到“反诉”通知
乔丹体育在起诉中指出起诉Michael Jordan的两个理由:一是,中国《民法通则》对姓名
权的保护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Michael Jordan是美国公民,且从未
在中国居住过,不是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其援引《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主张姓
名权与法不符,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二是,依照中国法律规定,构成法律保护的姓名权
客体必须是公民决定或使用的姓名。中文“乔丹”不是Michael Jordan的姓名,只是英美
普通姓氏“Jordan”的中文惯常翻译,不构成中国法律下的姓名权客体。
“Michael Jordan如果认为乔丹体育的注册商标侵犯其在先姓名权,损害其商业利益,可
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之后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商标确权行政诉讼以寻
求司法救济,这种途径可以有效维护姓名权人的商业利益,《民法通则》只维护姓名权的
人格利益。Michael Jordan在上海的诉讼主张其姓名衍生的商业利益,但起诉的法律依据
是保护姓名权的《民法通则》,这是混淆法律关系的诉讼,是明显的不当诉讼(错告)。
”乔丹体育诉讼代理人、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东晓表示。
正理商标事务所律师张宏(曾作为姚明的委托代理人,代表姚明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
品有限公司侵犯人格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认为,Jordan和乔丹体育之间的诉讼与姚明诉
“姚明一代”十分相似,“严格地说,乔丹体育起诉Jordan不应该被称作‘反诉’,而是
另外一个诉讼。Jordan起诉乔丹体育与姚明诉‘姚明一代’的两个案例十分相似,唯一的
不同之处是Jordan是外国人,乔丹是他名字的中文翻译。这件诉讼的难点是乔丹的中文名
翻译在中国是否唯一的认定。”
据了解,针对乔丹体育“反诉”Jordan,Michael Jordan的法律顾问发言人表示Michael
Jordan没有收到相关机构关于乔丹体育“反诉”的通知,Jordan本人对中国的法律制度充
满信心,相信它能够保护其姓名权。
专家:谨慎打造企业品牌
对于Jordan和乔丹体育之间,到底谁会成为诉讼最后的胜利方,张宏认为,关键看双方的
举证哪一方更加有力。
去年9月,耗时一年半的姚明起诉“姚明一代”侵权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这起被称为近年
来中国体育明星“第一诉讼案”的案件最终以姚明胜诉而告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
审后宣判,确定由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赔偿姚明包括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
济损失共计100万元,这一赔偿金额比一审提高了70万元,“使用名人姓名肖像进行商业
运作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影响也越来越大,说明社会对明星背后的商业价值越来越重视
。”张宏表示对中国企业来说,可以从这些案例中得到一些启示,“从我个人来看,这些
案例是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利用名人背后的商业价值,企业可以很快完
成原始积累,实现快速发展,但是如果其中的法律问题不能被引起重视并得到妥善解决,
可能发展到最后还是要回到法律的途径上。”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也认为企业必须有自己的独立品牌,“中国企业
在前期打造自己品牌的时候需要非常谨慎,使用他人的姓名或者知名产品名称来注册商标
的话只能是短期行为。因为短期内可以借助别人的知名度扩大自己品牌的宣传,降低成本
,但从长远老看,没有独立的品牌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乔
丹体育上市的进程受影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甚至,企业可能因为诉讼丧失已有的商标
并需要重新去打造品牌,这个转型代价是非常大的。”
相信中国...?
作者: FightYourMom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2013-04-11 00:17:00
相信中国可以让我赚更多钱~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3-04-11 01:41:00
相信中国<-这四个字基本上就是有问题的 X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