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小鲁先自我介绍
小鲁有跟过一次水肥的团购
约是2015年底的事
举重鞋一双
之后就没有跟过了
所以之后的事也是听馆长2017/4/9的直播得知
资讯部分可能会有些偏颇
欢迎纠正
首先
有些刑事诉讼法上的用字遣词希望大家厘清
公诉VS自诉 告诉乃论VS非告诉乃论
公诉不等于非告诉乃论
这是两个不同的观念
所谓公诉
是您向检察官提起告诉
检察官经由调查发现有高度有罪可能性的时候向法院提起公诉
所谓自诉
是不经由检察官自行向法院提起告诉
但必须强制律师代理
所以诈欺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
所谓告诉乃论 是指告诉是否为诉追的要件之一
若无告诉 则无法诉追
例如甲伤害乙 甲愿意赔偿 乙表示不愿意提起告诉
这时候检察官不得提起公诉
所谓非告诉乃论
是指检察官知有犯罪情事 就必须强制调查
假设你去举报偷窃 发现是好朋友偷的 想撤回告诉 检察官仍可以继续调查起诉
诈欺罪就是这一类型
所以非告诉乃论不等于公诉
复杂一点的还有相对告诉乃论 但就不废话了
对于想提告的朋友
我的结论是建议不要
当然你要提告还是可以的
先听听我下列的说法
1.司法资源
请注意 我没说"浪费"
因为毕竟你的权利真的受到侵害了
很多人会说 我有缴税为什么不能提告
当然 就跟很多人有缴健保费也都去医院拿药不吃的道理一样
有资源就可以运用
只是结合下列原因还是请您三思
2.容易被法官(检察官)洗脸
首先 最大的机率是被检察官洗脸
有人会说 法官伦理不是说要有亲切的态度吗
科科 那你真的可以试试看
我听说的是连请假书记官都会洗脸了
当然这部分你是可以申诉的
结果我就不知道了
只是很有可能会让您一肚子火
尤其是遇到老法官或检察官
以上 您还是想走法律途径当然没问题
关于支付命令的部分我就真的不太懂了
以上也是曾经大学有修过刑诉的皮毛
小鲁非法律人士 只是提供一些所听过的事实跟大家分享
再者 我也觉得水肥这次处理的态度真的有待商榷
虽然馆长一直在说水肥赔钱 请错帮手巴拉巴拉
但 那都不是消费者的问题
消费者只希望 付钱 拿东西
拿不到东西 请退款
有的人会酸说就是贪小便宜才会这样
难道今天一样的东西 一个$100 一个$90
一定要去买$100的 然后大声说出"我超级不贪小便宜"
只希望这次事件能赶快落幕
以上文章跟肌肉版有什么关系?
水肥跟馆长不就是满满的肌肉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