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山难案例检讨-2017年南一段迷途

楼主: tailamlang (荖叶作)   2018-04-15 00:43:42
山难案例检讨:南一段迷途事件
【队伍时间】2017/10/5 - 10/10(共六天)
【队伍人员】领队A、队员B(迷途者),其余队员8人
【队伍路线】南一段传统路,由库哈诺辛山登山口入山,出藤枝林道
【事发时程】
D0 10/4
1900单攻关山岭山,2030开始下关山岭山,抵公路后开车往塔关山登山口C0
D1 10/5
清晨单攻塔关山,后进入南一段后队员B常落在队伍最后;于休息处有其他队
员反应应将队员B调至队伍中间,领队表示若跟队员B步调走路将拖累整队;
1500库哈诺辛山屋前营地C1,全队单攻库哈诺辛山,队员B自述轻装速度完全
跟得上
D2 10/6
出发后队员B再度落单,决定以自己步调前进以免身体负担太重。扎营时与队
员会合
D3 10/7
早上出发后队员B再度落后,中途遇他队往小关山林道撤退,B有意同行但持
续前进;过小关山后森林C3与队员会合
D4 10/8
早上出发时领队要求B跟上队伍,落队状况稍改善;云水山水池取水;1500棱
线草坡扎营C4,是夜风雨交加
D5 10/9
0500起床,雨天;0700出发,B逐渐无法跟上,1000石洞营地午饭会合;于三
叉营地由于风太大,领队放弃卑南主峰单攻,“往石山工作站方向撤”,后B
与大队走散,仍持续徐行,进黑森林后迷途,1700找路近一小时无法确定方
向,决定扎营C5
以下纪录以队员B行进纪录为主要叙述角度
D6 10/10
0500起床,0700轻装探路,决定往西北西往石山工作站,1300于X2866前森林
午餐,决定过X2866后由西南切往石山工作站,抵石山工作站C6,预打好给友
人短信(座标及处置),无讯号未发出,决定由石山林道下山
原队8人先行下山,领队A留在山上找人
D7 10/11
0600起床,中途过大崩塌高绕进森林,一路向西;1400过石山警所遗址,1600
于林道大崩塌前扎营C7
领队以卫星电话报案,高市消防局接获报案,后四日天气不佳直升机无法出勤
D8 10/12
续走石山林道,中途开阔点试图联系但无讯号,继续前进,三百米大崩壁前C8
D9 10/13
找路横切崩壁未果,高绕后接上旧路,1300重新接回林道,欲至特生中心休息
,但再于林道遇三百米大崩壁,决定直接扎营C9,欲待天气转好升狼烟求援,
1500就寝
D10 10/14
雨天,崩塌处持续因雨滑落,认为不应冒雨过地形,C9 = C10
D11 10/15
雨天,清点存粮剩三天,计画往溪南山方向(东北)高绕再往西北,仍无移动
C10 = C11
D12 10/16
阴天,认为原地待援可能无效,循前日计画至H1900往西北,横切往主线后循
旧路条下行,1100接林道于特生中心获救
【山难检讨】
1. 行程事前准备不足
此迷途事件发生时间为2017年,南一段石山林道段于2009年八八风灾重创之后
多处崩塌,因此登山队伍多已改走替代之石山棱线;队员B于出发前仅看过旧版
地图(出石山林道),虽与行程表所载内容有所出入,但并未查阅其他资料或
细读另外以地图产生器制作之地图,遂以旧航迹等过时之资料上山;个人认为
此为造成队员B于确认自己迷途后选择继续前进已废弃之石山林道、使自己暴露
于二次山难风险之最大主因。另外,队员B虽认为领队行进速度过快,然就其他
队员口述反应实际行程远落后于表定时间,并非领队临时决定,因此身为队员
应充分了解行程计画,无论队伍性质为何、是否有支应向导费用,个人都应充
分了解所参与之行程,以做好体能、个人装备之评估及准备,而领队也应确认
队员是否了解行程计画,以免到山上才因资讯落差造成不愉快,甚至导致山难
之发生。
2. 队伍意识及统御
此队为商业队伍,而队员B在全团其他9人中仅认识领队A一人,于行进过程中多
次因行进速度跟不上而质疑领队决定,但在队伍行进中仅有其他队员就落单问
题提出一次调换行进顺序之要求。由于此队伍并未有详细之纪录,队员间之沟
通模式已无法完整回溯,但在队员彼此之间不熟悉之情况下,团队决策之作成
容易缺乏其他意见之纳入。若与自己所熟悉的队员上山,除增进沟通之可能性
之外,亦可以避免登山习惯差异造成之不愉快。此外,队伍自出发之后便有多
次队员落单之状况,即便其他队员事后指出队员B有拒绝被配置到队伍中段的状
况,领队于行进当下也应以一切可行方式使其调换顺序,杜绝落单状况。
3. 迷途处置
D5队员B脱队之后选择继续前进,于三叉营地后森林中迷途遂扎营,D6继续往石
山工作站方向前进,应是希望能够如D0到D5脱队之模式般再度追上队友;然而
在无法确认正确路线之情况下,若无脱离危险条件如崩塌地、或者取得通讯讯
号之必要性,贸然前进很容易反使自己离正确路径或后援队伍之搜索范围愈发
遥远,反降低自己被寻获之可能性,更因为路况之不确定性使自己暴露于二次
山难之风险。此外,自D5确认自己迷途之后,队员B到D11才进行食粮之清点,
期间并未见有食粮之控制,增加粮食提前耗尽之风险。
4. 第一时间处理
D5下午队员B落单后原队伍按原订计画于D6(10/10)下山,而领队A留在山区搜
索一日未果后于D7以卫星电话电洽高雄市消防局报案。以D1到D4纪录看来队员B
皆能在扎营点与队伍会合,故C5确认队员B脱队之后即应立即通报相关单位。然
以该路线而言,南一段为管制区域(即“爬黑山”),于此情况下若发生山难可
预期该领队及其所代表之登山团体都将承受大众媒体及社会不必要之责难,于
此观点上不难理解领队当下欲自行搜索之决策用意。但回归到山难防治之本质而
言,在确保其他队员安全无虞之后即应对外求援,以免错失搜救之时间点。至于
其余队员8人拆队下山部分,目前可得资料并未指出向导比例,因此拆队安全性
部分不做评述。
5. 个人装备之评估
队员B自述单攻塔关山、库哈诺辛山等轻装行程可跟上队伍速度,但于重装行进
时则大多落后;该行程原订为6日,然队员B携带14日份之个人粮食上山,于此山
难案例中虽被媒体广泛报导为存活之原因之一,但过重的个人装备亦可能拖累个
人行进速度,于危险地形之过渡亦是风险因素,因此装备应在维持个人生存之底
线为前提之上尽量减少,以避免不必要之负担。
【结论】
此次山难事件发生之队伍是商业队,与登山社之队员组成、审核机制都有很大的
不同,然而在队伍行前之准备、队伍沟通模式等共通点还是有一定之参考价值,
且此山难案例综合了迷途处置、队伍统御、记录判读等多种向导必备技能之讨论
,以近期笔者参与或耳闻之几次审队出现之情况,对于社团来说应可做为重要借
镜与警惕。
由于此事件相关资料阙如,若在内容上有所讹误还请不吝指正。
【参考资料】
队员B纪录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511686671.A.FA6.html
其他队员之回应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511704209.A.D0E.html
新闻报导A(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24088
新闻报导B(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44023
新闻报导C(联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59825
【注】
本篇截稿前未能加入其他队员更进一步之访问资料,若有该事件相关补充将尽速
于此版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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