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sora (Me food★Meet Food)》之铭言:
: 一直以来 我对领队处理事情的方式 都觉得还满有智慧
: 但是这次的事情我觉得已经不是放火 而是火烧连环船
: 其实最一开始这个海报并没有引起什么讨论
: 因为他只是一张出现在粉丝团的图
: 甚至很多人以为就是一个梗图而已
: 后来的确是因为有别队球迷拿这个去问华纳
: 然后也在各大论坛讲这件事情
: (对 就是711)
其实事情开始第一个礼拜根本没有新闻台去追后续,
大家几乎是以为事情结束了,可能这新闻一点价值也没有。
就只是件小事情而已
5月28日 有一位粉丝不断私信给我, 他一直在跟华纳那边做讯息的确认,
说 "华纳官方回应 没有合作" 我就根据这位粉丝的讯息发文提出质疑,
这是第一波的开始。
接下来有几家新闻台报导,然后隔天你们副领队就说是有提前沟通过。
然后我就顺势被PTT呛得打脸的乱七八糟的。
也有东森的小编记者问我,我回答就是从头到尾LAMIGO都不讲清楚,
别人正常自然会怀疑。
那时候有人不断质疑我被打脸要道歉,我是根据之前跟电影厂商的合作经验,
觉得没有那么简单口头就可以合作,尤其这种外商的授权都很麻烦的,
刚好工作也忙,就没有继续追下去。
那位粉丝则是持续在跟华纳询问....(非常有毅力)
接下来就是昨天华纳让TVBS采访,把整个事情讲清楚,
然后今天你们领队又提油上阵,火又越烧越大。
其实整件事情真的很简单处理,就是第一时间没有搞好 后续的态度也很奇怪
几个时间点可以救援:
1.小编回答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18:00所以你是要来宣布自己是正义超人?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é‡)
2018-06-02 17:18:00小编跟副领队 也不是看他们一年两年了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19:00另外我也不认同这是抄袭,这应该算是二创只是一般同人展二创都是已经有共识有前提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é‡)
2018-06-02 17:20:00二创跟抄袭到底差在哪啊(认真问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20:00LM球团是没有先宣告或者取得共识就做,确实不妥
作者:
losa (企鹅)
2018-06-02 17:21:00反正只能说球团敢这么做 被嘴也是刚好而已
作者:
skvis (乳房观察家)
2018-06-02 17:21:00一楼自己都说二创是有共识有前提了 但这次很明显没有 那还能叫二创?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22:00所以我说LM做法不妥,但不能因此说就是抄袭另外抄袭跟二创的差别资料挺多的,也有人认为抄袭=二创这属于个人角度见解了,当然你要认为LM就是抄袭那就是了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24:00二次创作并非抄袭现存作品,也不是剽窃别人的创意当成自己的作品,而是明显地,甚至刻意地,以某一或某些作品为
作者:
chdc ( )
2018-06-02 17:25:00二创也只是没抓啊 不要弄一堆名词觉得这样没关系…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26:00二创当然有法律问题,但就不是抄袭啊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28:00所以同样行为在日本同人就是二创好莱坞就是抄袭吗?
作者:
windsora (Me food★Meet Food)
2018-06-02 17:28:00后面那一段多了 我不在意你到底要把谁干翻
作者:
NexusI (大大yo)
2018-06-02 17:30:00喔喔 爪爪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30:00有转白的方法不做。 但二创不等于抄袭如果华纳不想处理就只能说,没有刑责,但LM的行为仍然是道德可议的毕竟这个行为属于不告不理
不管违不违法,这种行销做法就是粗糙,不过球迷应该不在乎,球团才会一直出包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17:32:00但我也同意有些人说的,一个可议的行为你何必做来惹议既然要惹议也拜托处理好,处理不好被靠北就活该了
作者:
adorama (ad)
2018-06-02 18:17:00所以?
我也觉得是二创,但是没先知会被干翻活该,另外JTV那个盗版转播起家的检举这个也是很齁糗
作者: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8-06-02 18:39:00抄袭不是法律用语啊 你要讲著作权法处罚的重制 改作 二创当然是改作不管在日本还是在台湾都一样 只是著作权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毕竟有时二创队他们不仅无害 还是有益 但不代表二创就是合法大型商业活动还要用私人小型二创 甚至没有获利的比 很难吧 不然一级玩家花这么多时间 金钱去搞版权 没搞到的全部放弃 是心酸的吗
作者:
diskguy ( )
2018-06-02 22:58:00刚刚想了很多,要举例二创大概就是之前三国无双阿迷趴或者是中信兄弟的龙珠趴,还有LM之前的卡迷趴这些其实都算是二创,如果今天举办这些趴没有告知或者合作,都算是法律上可以诉讼的标的但阿迷趴、龙珠趴、卡迷趴都是有授权合作,所以不会有事所以还是要说,个人仍然不赞同二创=抄袭但二创不是都是合法的行为动漫多数鼓励二创,是因为这是共同都享有利益而今天LM的海报,很难说华纳从中受益到什么,至少华纳后面的声明看来,华纳并不高兴那LM就有不对了。况且这海报显然是帮LM作为宣传物LM是有因为海报而受益,华纳要告,我想不到LM法律站得住脚的任何理由
作者: Faust0073152 (伊文) 2018-06-03 09:03:00
这家伙不就爪粉丝团的母体,贵队昨天打成这样没看到你出来关心,整个版面都是桃猿队,要不要改成反桃猿粉丝团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