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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连结:corp.taiwanmobile.com/press-release/news/press_20230119_129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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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标题:NCC附附款通过“新台湾大”合并案台湾大全体董事:于法无据 窒碍难行 有损双方用
户及股东权益
3.原文来源(媒体/作者):总公司官方新闻稿
4.原文内容:2023-01-19
台湾大哥大申请合并台湾之星一案,昨(18)日经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以下简称NCC)决议
附附款通过后,台湾大全体董事成员今天充份交换意见后,除其他附附款造成沈重负担外
,一致认为频谱附款于法无据、窒碍难行、有损双方用户及股东权益。
台湾大董事们对本案频谱附款有三项疑虑:
第一,要求“新台湾大”无偿自主缴回重金标得之频谱,却对同样在3GHz以下超频之中华
电信(2412),以及远传电信(4904)虽同意缴回部份后仍超标之频谱准予保留,法源依
据何在。
第二,若依主管机关要求缴回频谱,则在巿场三大业者新竞争态势下,又受限于1/3限制
,频谱亦将无法再释出,无疑是国家珍稀频谱的一大浪费,更遑论,处分中提及,若不自
主无偿缴回,明年6月30日前应改以交换或移转方式处理超频之10MHz,但频谱交换与否,
也需视竞业之意愿,因此限期改正能否如期完成,实不可控于台湾大。
第三,被迫缴回频谱之“新台湾大”在缺少原台湾之星10MHz的频谱后,再挤进台湾之星
280万用户,亦将使得原台湾大700多万用户权益受到影响。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频谱附款有违行政程序法,此等影响股东及用户权益之重大事宜,台
湾大将于农历年后召开正式董事会做出决议
5.心得/评论:
NCC、数发部、公平会执法是以市场公平性、全民利益去考量作裁决的
无线电乃全体国民持有,授权某一特许事业在一定期间内排他性使用
若不订门槛1/3,因官股公司资金雄厚左手通右手,整碗拿走,民营机构将有志难伸
到时又在叫为什么没有订门槛中华整个买走...
获利王集团主张据《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办法》第12 条第4 项规定,已明确定义“电信事业间营业之让
与、受让、合并等市场因素变化”,合计频宽不受1/3限制
但主管机关但上述说明并非"应","得",而是"可",主管机关有裁决权,来决定是否符合
但目前的判例就是必须要适法改正一合并就会超额的情事,可以交换、出售、缴回来改正
一直不愿承认捡现成垂危事业之便宜,想直接取得原先不标及少标频段(2600 and 3500)
已是一层不公但这个部份没什么好说,因为业者也支付了收购对手价格还需承受负债
当然还有那不得不收下的终身方案
但合并当下也同时取得低频段(900),但此一频率具十足成本优势
基站少建设成本低、运维保养也少,基地台站址少,代表租金也少
且能在同一区域收讯涵盖更好
与其它业者以中高频为主相比,中高频需要的支出与补强更多,实有不公平竞争成本优势
只能说获利王就一直主张
必定在合并时能享有两家业者原有取得的频率内容
但其实不敢去面对也不想去面对若仅为单一事业体时,这样子的内容已超过单一业者上限
虽合并时,可能主管机关有解释权而被解释为不在此限
但仍需主管机关就每一案例会作检视与决定,不是一定要给你保留才叫对
虽然你们也讲了,也主张了,目前主管机关依所有的事证决定,这并不符市场公平性
保留也没有公益性
当然,更因为其它业者先前的合并也都是这样处理的,就是要先把超额的卖掉
你当年第一标,还不是只有买到15Mhz的700,那连续20是怎来的
还不是人家要合并因为低频超频而出售的...然后,你怎么那时觉得这样作是对的
所以,今天也在没有充份的理由下,不为你开先例就地保留超额的部份
要你依原规定卖掉或缴回
你就觉得这样是错的
而且本次主管机关们更找了很多经济、市场、法律面的学者给过很多意见
大家都明知一个道理,若单一业者太多低频段,成本优势就是不公平竞争
这也就是当年订下低频上限的理由,更何况你是纯私人企业,怎能直接给你成本优势
我相信利害相关人以外,并没有人须一定要站在企业经营的股东的立场去想
不然NCC就变金管会了,是要保障投资人的
真的,因为执法机关是以大众利益并符合消保权益,在顾及员工权益下
作出某些审理而已
不然像早期,根本不用审,有钱就几乎能并了,但为什么现在要审?
审的也就是决定市场公平性,市占那些交给公平会去决定
技术部份NCC和数发部不是就看出了频率实会造成不公平竞争的切身问题
这不是中华大分贝喊叫才被重视的
是本来就有这件事,只是为了市场秩序,执法单位要告诉你
真的按照现行作法,"就是没办法让你拥有这么多"
就继续耗下去好了,先前2600 不续照Wimax也告不赢
中X新闻还在法院吵,不然就不要并了吧,省得花钱不是吗
不是一直倡议要ESG,少频段少开不是也减少电费,省碳排吗,缴回不就是少频段少开
频段少,年缴频段执照费用不也会跟着低
你只是真的超想要你当初没标或没加价买的频段对吧
还是你知道你根本和别人比频道就是比别家业者少
不能说你这样是不对的,毕竟你对你的股东一直很有交待
(不然怎么会省标金、转型momo、省电关频段...)
你用股东的思维作出了很多选择(少标),因而造成今天的结果不是吗
现在又在提股东权益与消保权益了
那么...我知道,这是金控思维,财务霸气至上投资报酬第一的企业哲学
但产业不一样,或面对的市场环境根本不一样
有的时候,不是你这样一种决策方向对股东有交待就是对公司一定好
之前就错了
就像防疫险当初的乐观的卖,一直收钱都不用想到赔,当初总觉得对股东就一定对,是吧
现在这样,还不够吗
最后我要说的频率,是全民的资产
2015年投标取得900mhz中之10mhz
2030/12/31会收回的,不是终身,要再拿到,都是要再付钱的
吵半天
七年多后还是一样的结果,到期就是返回,一样是空
执著,就是一念之间,祝福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