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是使用亚太电信的门号原本都使用的好好的讯号很不错.
甚至连np之前也有先去申请试用的门号来查看工作地点的讯号如何.
但是就在去年12月左右.附近的基地台好像被拆掉了.
变得一点讯号都没有.在上班地点想要打电话都要走到户外.有电话打给我也是过好久才收
到未接的短信.手机都无法上网.line讯息传不出去.
在今年一月的时候我就打去反应.当时客服给我月租费打9折请我给他们时间改善(月租费
1399).
到了今年三月讯号也是依然没有改善.我打去客服想提前无条件解约.然后被客服拒绝(违
约金5xxx).
到了6月就是本月我受不了了.月租费打折也没了.就直接线上申请消保会仲裁.
结果马上就有专人打电话给我.说他的权限之内是违约金打五折.小弟不能接受.他说他再
向上呈报(违约金4xxx).
到了前天接到了电话.是说公司的底线是违约金1000元.然后要去特定的直营店解约(我开
车要半个小时).然后还要签保密条款.
请问这个条件合理吗?还是说其实我可以要求违约金全免呢?
然后想请问我这样解约之后会被电信公司注记吗?(例如以后另一家合约到了.亚太讯号也
ok了要np回来会被要求到直营店办理之类的)
其实如果不是讯号真的差到不行我还真不想解约.他的门号打手机打市话都超优惠.我每个
月都缴基本月租费而已.
目前是想np到台湾之星.也有去申请试用了.信号也不错.但是又怕相同的事情再次重演.请问我
在签合约的时候可以加注如果因为基地台被拆除之类的因素导致收讯不良.我可以无条件
解约之类的但书吗?
感谢有经验的大大们可以分享一些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