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时候在中华预定了一只手机预计之后续约,当时被收了一千元订金,
并被叮嘱若要退订要带收据去。想说反正笃定要手机,所以没有退的问题,
到时候订金应该就是直接抵扣订约的部份金额吧。
后来乖乖等了(漫长的)两个月手机终于到货了,却被通知要带那张收据跟
双证件去签约,凭收据退一千再签约而不是直接扣抵。跟客服在电话上确认
了(并反应收据在等待期间不慎弄丢),对方还是表示没错就是要收据,不
然就不会退订金。
我的问题在于:
若是订金是作为后续购机契约的预付或是担保的话,消费者为什么还要凭证
退订金,这个不是后续真的有跟它签约就可以退了吗?
还是我真的要用一千块买一张发票跟一次经验了……
不知道版上有没有人遇过相同的状况,还望大大们能提供建议<(__)>
谢谢大家!